闵珪

更新时间:2024-01-23 18:05

闵珪(1430年-1511年11月5日),字朝瑛(亦有作“朝英”“朝琰”),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属浙江省湖州市)人。明朝中期重臣。

人物生平

早年及第

闵珪生于明宣宗宣德五年(1430年),是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晟舍里(今属浙江湖州)人。

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闵珪中举人。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成甲申科进士,与李东阳张达曾鉴谢铎焦芳刘大夏戴珊陈清王轼等为同年

按巡地方

及第后,闵珪在天顺八年(1464年)十二月被授为山东道监察御史,出京巡按河南,屡次弹劾不法的大臣,举荐称职的河南沔池知县王宽(一作王宾),以行事果决著称。

成化六年(1470年)六月,闵珪擢拔为江西按察副使。不久后,其父闵节去世,闵珪丁忧归乡。服丧期满后,于成化十年(1474年)十一月被任命为广东按察副使。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二月,闵珪升任广东按察使大庾岭在广东的南雄、江西的南安之间,两地百姓争夺其中的耕地,许久未能解决。闵珪到任后,前往会勘。当他在现场勘地时,突然发生民变,其他人都劝闵珪稍作躲避,但闵珪不为所动,冷静完成了勘地的工作,使百姓欢欣散去。后来,新会百姓聚集在山谷中作乱,闵珪发出谕告,晓以大义,宽免他们的债务,使当地局势得到安定。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三月,为弹压江西盗贼横行的情况,明宪宗任闵珪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江西各府盗患严重,多有强宗家仆为盗的情况。闵珪请求抓获盗贼后,连坐其主人,法司将要听从。但贰臣尹直等联同宠臣李孜省,取来明宪宗中旨,责备闵珪不能平昔盗乱,将其贬为广西按察使。在广西期间,闵珪命人编修《广西通志》。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十二月,新即位的明孝宗升授闵珪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等处兵备,兼巡抚顺天府

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闵珪入朝,升任刑部右侍郎

弘治四年(1491年)二月,改刑部左侍郎。三月,闵珪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作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与总兵官毛锐出兵镇压古田僮族起事。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自临桂(今属广西桂林)深入,兵败战死,官军撤退。孝宗下诏停发闵珪等人的俸给,命闵珪等平叛赎罪。闵珪重新进兵,连破七寨,余党全部就擒。

此时,安南使臣向明廷控诉龙州土司阻断使团自凭祥入贡的道理,孝宗命闵珪处置此事。闵珪认为双方各有罪过,一方面告诫安南方面不得夹带私货入贡,另一方面要求龙州土司不得阻扰安南进贡。由此,一场纷争得以平息。在两广时,他还开通了运销食盐的场所,使军储得到充实。同时设立了定顺长官司

入掌宪司

弘治七年(1494年)七月,闵珪请求致仕,不被允准。十一月,闵珪被改授为南京刑部尚书。期间负责删定刑律,为后世所遵行。

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再度入朝,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弘治十一年(1498年)二月,皇太子朱厚照出阁读书,闵珪加官太子少保

弘治十二年(1499年)三月,出任殿试读卷官。十二月,闵珪再次请求致仕,仍不被允准。

弘治十三年(1500年)五月,闵珪接替白昂任刑部尚书。七月,加太子太保。他与都御史戴珊奏陈有关时政的八条建议,又奏议关于刑狱的四条建议,大多得到孝宗允准。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三月,第二次担任殿试读卷官。

弘治十七年(1504年),加柱国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三月,第三次担任殿试读卷官。

功成身退

正德元年(1506年)五月,闵珪因年过七旬,数次上疏请求致仕明武宗均不许。待到宦官刘瑾掌权后,罢斥九卿,吏部尚书韩文等均遭贬谪。闵珪见状,再度请辞,最终于正德二年(1507年)二月以少保致仕,并获赐驰传归家。

正德六年十月十五日(1511年11月5日),闵珪逝世,享年八十二岁。获赠太保谥号“庄懿”。

主要影响

闵珪自入仕后,屡次镇抚地方,颇有治绩:在广东按察使任上,他在解决民讼、平息民乱方面取得一定的治绩;在巡抚江西时,不避权贵,打击盗患;总督两广时,主持镇压古田僮族起事,并羁縻属国,安抚土司,维护边境稳定。

闵珪一生四任刑官,于执法议狱时情理兼顾,以仁恕为务:

历史评价

朱祐樘

朱厚照:“卿累朝耆宿,誉望素著。”

李东阳:“公起西浙,出入内外台,历河洛、楚粤、燕蓟之墟,累南北曹正,佐领兵刑风宪之职,以至今官,可谓甚劳。……公之寿固天下所望,实同年之重也。……公之检身持法,正而不激,明而不刻,悆久而不为变故。”

王鏊

杨廷和等:“珪敦朴质直,器度博大,扬历中外,不矫不随,盖亦一代之钜人长者也。”

萧良:“历事英、宪、孝、武四庙,勋伐灼灼,著于父老,屈指名臣者,犹习闻之。”

王世贞

凌迪知:“珪刚直端庄,侃侃持正,为时名臣。”

谷应泰:“当是时,冰鉴则有王恕彭韶;练达则有马文升、刘大夏;老成则有刘健谢迁;文章则有王鏊、丘濬;刑宪则有闵珪、戴珊。”

林时对:“本朝一代伟人,皆吾浙产也。……然吾浙实多名臣硕彦,……经济则有嘉兴项襄毅忠、仁和胡端敏世宁、兰溪唐文襄龙、桐卢姚庄敏夔、乌程闵庄懿珪、常山樊清简莹、乌程潘司空季驯、平湖陆庄简光祖、山阴朱司马元爕。”

纪昀等:“盖珪老成持重,治狱平允,为当代名臣,后以不阿刘瑾告归。”

潘明福:“闵珪乃明代湖州籍名臣,一生屡按数省,四任刑官,平叛抚民,政绩卓著。为人刚直,治狱严正,为 人所称道。”

轶事典故

劝诫子孙

闵珪为官清正,曾告戒子孙后代,购置田产,不得超过五百

都察两耳

按照旧例,每次上朝由通政司奏事时,各衙门单独承旨,唯有刑部都察院同为法司,需要并立候旨。如果皇帝说“法司知道”,应由刑部、都察院一同跪拜奉旨。如果只说“刑部知道”,那么只需刑部尚书承旨。如果说“都察院知道”,则应由都察院长官承旨。但明孝宗声音较小,在宣旨时大臣如果出现混听的情况,则应上奏认罪。在闵珪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兼掌院事时,刑部尚书是白昂。白昂比闵珪小五岁,上朝候旨从未有过差错,但闵珪却屡屡听错旨意,只是孝宗每每宽赦,才免于认罪。一次,在甲申进士的同年宴会上,李东阳当面调侃闵珪道:“今天早上年兄怎么又出差错了?”闵珪回答:“我一时听不清。”李东阳继续道:“白公(白昂)只有一只耳,怎么能听得清?年兄您有两只耳,为何听不清?”众人听罢,都感到吃惊、不解。李东阳只是慢慢解释说:“‘刑部’二字中只有一只耳(指‘部’的偏旁‘阝’),‘都察院’不是有两只耳(指‘都’‘院’各有偏旁‘阝’),那是有几只?”举坐被逗笑,深表认同。

甲申十同年

弘治十六年(1503年)三月二十五日,时任南京户部尚书的王轼入朝,与同年十人在闵珪宅第聚会,遂请画工在闵府达尊堂绘制了《甲申十同年图》,以作纪念。画面共分三曹,自右端卷首起,依次为时任南京户部尚书王轼、吏部左侍郎焦芳、礼部右侍郎谢铎、工部尚书曾鉴、刑部尚书闵珪、工部右侍郎张达、都察院左都御史戴珊、户部右侍郎陈清、兵部尚书刘大夏及谨身殿大学士李东阳。由于聚会前夕焦芳赴湖南公干,实际与会者九人。聚会除宴饮唱和之外,还绘图纪念,众人“皆画工面对手摹,得其形模意态”,焦芳也事先预留下旧稿。因此图中每人的相貌均为真实的写照。画作共绘制了十份,藏于各家。今仅存孤本,为闵家所留,清嘉庆年间由法式善获得,流传至今,存于故宫博物院。

关于闵珪的相貌,通过下图可知。当时闵珪七十四岁,左手携牙牌,右握带,在中左坐,李东阳称其“虎头方面,大目丰凖,须髯微白而长”。

竹园寿集

弘治十二年(1499年),吏部尚书屠滽、户部尚书周经、御史佀钟三人同值六十寿辰,闵珪与吴宽、屠滽、周经、王继佀钟秦民悦许进李孟旸顾佐诸僚共聚周经宅院置酒庆贺,由画家吕纪吕文英二人绘《竹园寿集图》以记其事。

主要作品

闵珪著有《闵庄懿集》8卷(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千顷堂书目》作《闵庄懿公集》10卷)传世。该集主要为诗集,其中以七言律诗为主,“大抵皆酬赠之作”。

人际关系

(表格参考资料)

后世纪念

闵珪死后,葬于家乡乌程(今属浙江湖州)的金盖山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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