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更新时间:2024-09-06 13:07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历史沿革

起源

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国家为推行宗教教育,提倡广设教育。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法、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在19世纪70年代后实行义务教育。

工业革命后,义务教育发挥着使人们掌握工业知识的任务,义务教育的时间也由最早的3个月至6个月,发展到6年,直至9年。才符合当时科学发展水平和高度以及可以掌握当时工业制造的基本操作。

义务的含义包括父母与家庭有使学龄儿童就学的义务,国家有设校兴学以使国民享受教育的义务,以及全社会有排除阻碍学龄儿童身心健全发展的种种不良影响的义务。

欧美义务教育绝大多数州为13年,不少的州目前在向15年过渡。在美国,公立学校提供的基础教育统称为K-12教育,是从幼儿园到高中12年级一共13年免费义务教育的总称。在实现15年免费教育的同时开始推行免费上大学,纽约州长科莫宣布开始为纽约州中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高等教育,成为美国首个推行免费大学教育的州,体现了美国对下一代教育的重视。

清末

清末受“西学东渐”的影响,维新人士纷纷提出普及义务教育的主张。如康有为于1898年在《请开学校折》中首次介绍德国和日本的普及义务教育情况;梁启超通过对日本教育的考察,于1902年发表了《教育政策私议》和《论教育当定宗旨》两篇专文,呼吁在中国推行普及义务教育。在各方人士探讨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清政府于1902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并于1904年1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将初等小学堂确定为义务教育,这是中国近代由中央政府从教育制度层面第一次在初等小学堂推行5年制的义务教育。

民国

民国成立,政体变更,临时政府教育部于1912年9月至1913年8月陆续公布了各级各类学校法令和规程,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壬子癸丑学制”系统,规定初等教育段分初等小学校和高等小学校两级共7年,其中初等小学校4年为义务教育。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壬戌学制”,基本沿袭了来自美国的“六三三学制”。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虽根据时局需要对1922年的“壬戌学制”做了适当的修改变通,但该学制的基本框架并未变更,全国还是在“六三三”制下艰难地推进四年制的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发展。1928年5月,大学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提出“厉行全国的义务教育”,要求中央、各省区、各市县均设立义务教育委员会。1929年9月,教育部制定“厉行国民义务教育及成人补习教育”的规程和实施计划,要求于1934年底实现普及四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民国时期的文盲率,一般认为是80%,比如毛主席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从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刚刚成立百业待兴,但中央领导一步到位把义务教育年限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体现了国家“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坚定信念。

新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社会从此进入了和平稳定发展的新时期,为普及义务教育创造了良好的教育环境。1951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明确提出小学教育工作的目标,是从1952年到1957年争取全国平均有80%的学龄儿童入学,争取十年之内全国儿童初等教育基本达到普及。同年,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仍然保持“六三三学制”的基本框架。同时,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多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初等教育,从城市到农村大力发展小学教育,各地涌现出多种多样的办学形式。1958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国应在三年到五年内,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农业合作社社社有中学和使学龄前儿童大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任务。

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提出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小学生和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学习费用。这为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造成一定的负担。1986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各地学制改革开展,此时,五四三学制出现。

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2008年秋季学期,全国所有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现了免费上学。

2017年5月27日,全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材实现绿色印刷全覆盖。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2018年12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覆盖所有国家级贫困县,让3700万名农村学生受益,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2019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切实保障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纠正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6月23日,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2020年6月,中央财政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695.9亿元,比上年增加130.6亿元,增长8.3%。补助经费重点支持地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同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破五唯”重要指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2022年4月,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

教育性质

国家强制性

1.国家强制性。即国家颁布法律、命令保证义务教育法律制度的实行,任何阻碍或者破坏义务教育实施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普及性

2.普及性。即全体适龄儿童、青少年,除依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的以外,都必须入学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公共性

3.公共性。义务教育事业是由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全民受益的公共事业,国家代表社会对义务教育的实施进行统一的部署和监督管理。

免费性

5.免费性。即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其全部或大部分的费用。

一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长短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义务教育的时间长短,大体上由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基础决定,此外,还受到劳动用工制度等其他因素的制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素质教育

《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把“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作为义务教育的基本目标。

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在确认“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基础上,继续强调国务院的领导,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的“统筹规划”职责,并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在原来“免收学费”的基础上,首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不收杂费,强化了发展义务教育中的政府法律责任,体现了各级政府共同分担责任的原则。

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并特别强调了政府在保障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

管理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主要影响

1. 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

2. 明确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3. 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4. 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强化省级统筹

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5.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6. 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7. 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过去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8. 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

过去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实际上,过去设立的在小学任教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职称是不规范的。这一新规定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都是一个很大的激励。特别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9. 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发展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义务教育认真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崇高使命,以均衡发展为战略任务,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工作重点,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美好期盼。从2012—2021年,中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仅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成为中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一、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凸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十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对办好义务教育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并从布局规划、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完善义务教育政策保障体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优先保障义务教育,2012—2021年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从1.17万亿元增加到2.29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始终保持在50%以上。省、市、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义务教育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稳扎稳打工作格局,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二、巩固普及水平,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要求。教育部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比对和精准摸排,挂牌督战重点地区,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找得到、劝得回、留得住。2012—2021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从99.85%提高到9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辍学实现动态清零,长期存在的辍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以前所未有力度狠抓控辍保学,如四川凉山州劝返了6万余名辍学学生,确保一个都不能少。连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2021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92.0万人,比2012年增加54.1万人,增长142.8%。

三、强化政府责任,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坚持政府举办义务教育,强化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15年,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起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2—2021年,小学生均经费支出从每生每年7447元增至14458元,初中生均经费支出从每生每年10218元增至20717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经过多次提标,达到东中西部统一的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7000元,为普通学生的8—10倍。“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实现城乡学生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实现应助尽助,优先将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等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营养改善计划每年惠及3700万名农村学生,受益学生的体质健康合格率从2012年的70.3%提高至2021年的86.7%,2020年农村15岁男生、女生平均身高分别比2012年高出近10厘米和8厘米。

四、实施重大项目,学校办学条件根本改观

坚持补短板、兜底线,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000多亿元,带动地方投入超1万亿元,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问题,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差距。2012—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从3.7平方米增至5平方米,生均体育运动场占地面积从7.3平方米增至8.2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从727元增至2285元,互联网接入率由25%提升到近100%,大班额比例由17.8%降至0.71%,超大班额比例由6.6%降至0.01%。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危房、大通铺等问题基本解决,特别是许多中西部农村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实现质的飞跃,“最好最安全的建筑在学校”得到群众的公认。

五、夯实立教之本,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高

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提升了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实行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动态管理。十年来,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从909万增至1057万,增加了148万人,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由47.6%提高至77.7%,总体上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健全教师培养补充机制,通过“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退休支教等多种渠道为中西部农村补充大量优质师资。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强化能力素质培训,“国培计划”累计培训校长教师超过1700万人次,大幅提升农村校长办学治校和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支持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3.3万套,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六、深化综合治理,学生成长环境全面改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努力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十年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不断深化,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全面落实,跨区域考试掐尖、举办“占坑班”、收取“赞助费”等违规招生行为得到全面规范,择校热大幅降温,入学机会更加公平;健全“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的占比达到90.9%。以前所未有力度推进“双减”工作,大力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减负提质并重,严控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明显减轻。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优化公办民办结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得到进一步强化。出台学校管理标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成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睡眠、手机、读物、考试、体质管理和网络游戏治理,强化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切实守护学生身心健康。

七、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制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持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形成“开学第一课”等一批有效德育工作载体,引导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坚持五育并举,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大力推动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总体呈提升趋势,艺术教育得到明显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各地各校建立了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实践基地,全面深入开展劳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完善教研工作体系,成立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改进科学教育实验教学。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成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有效服务“停课不停学”、落实“双减”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家校社协同育人,科学教育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学生普遍具有积极的人生价值观,80%左右学生学业表现达到中等以上水平。中国部分省份连续几次参加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测试,总体成绩名列前茅,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义务教育质量迈入世界先进行列。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成就斐然,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利用25年时间实现了全面普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利用短短10年左右时间,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处在世界前列,成为世界教育史上的奇迹。

这十年的改革发展,不仅整体提升了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也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提升了国民素质、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培育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中国义务教育基本消除了性别差距。

重要意义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必须看到,推进均衡发展的任务比起实现普及的任务来说,更艰巨、更复杂,用的时间会更长。当前,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不均衡的矛盾仍较突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整体提升教育质量的全过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全过程;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解决区域经济社会不平衡问题、提高中西部教育水平的全过程。

各地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以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为契机,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各国情况

中国

县政府责任

县级政府对该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负有的主要责任,强调管理以县为主是非常必要的。以前在一些地区存在着投入以县为主的做法,使义务教育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挫伤了基层政府管理和实施义务教育的积极性。管理以县为主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管好经费。县级政府除了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承担经费外,一项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具体管好用好资金。要将义务教育的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包括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设置、布局调整、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保障学校安全,培养教师,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流动。

省级政府首要责任

省级政府是地方最高的行政机关,对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各项地方公共事业负有首要责任。从情况看,省级政府离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还有距离。强调省级统筹,就是要加大省一级的责任,这是新体制一个值得关注的内容。

省级政府一要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落实中央安排的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资金,承担与其职责和财力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数额,制定辖区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要统筹省域内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本省义务教育政策、规划和义务教育的各项标准,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省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论从投入体制还是从管理体制来讲,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都至关重要,如果省级政府能够切实担负起这一责任,理顺省以下的体制,则相关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2022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公布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旗)名单的决定》,公布了2021年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名单,共94个县正式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至此,中国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895个县都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新规定

根据已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教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开支中的最大项目,其开支预算超过总开支的五分之一。

基础教育体制

香港的学校制度,包括两年或三年的幼儿教育,跟着是6年的小学教育,三年的初中教育,2年的高中教育,2年的中六教育(相当于大学预科),3年的大专教育。全香港幼稚园都由社团和私人主办,属于私立学校

香港的幼儿教育(又称为学前教育)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香港政府教育署管辖的幼稚园,另一个系统是由香港政府社会福利署管辖的幼儿中心,带有托儿所性质,其工作人员由社会福利署培训,有98%的香港儿童接受幼儿教育。

香港教育按经费来源及管理机构性质类型包括:

1.官立学校,又称为政府学校。校舍由政府兴建,校长和教师列在公务员范围,经费由政府支付。

2.资助学校,又称为津贴学校。社团(包括教会、慈善团体同乡会等)或私人办的不牟利学校,接受政府资助全部经费。

3.私立买位学校。由私人创办及经营的中学,初中学位的一部分(或全部)由政府所收学费的数目“买”下来。这些被“买”下来的学位,象官立学校和资助学校的学位一样,由政府统一分配。

4.独立学校。由私人机构或个人经营,没有接受资助,也没有接受买位的私立学校。

香港的小学当中,其中,资助小学400余所,占绝大多数;私立小学70余所,官立小学近50所,数量最少。

中学教育

学生小学毕业后,便可分配到公费的初中学校,在官立、资助和私立买位中学就读(接受政府分配学生而向政府收取学费的私校称为买位中学)。自1978年9月实施9年免费强迫教育以来,小学6年和初中的3年为免费义务教育阶段。

按《教育条例》规定,家长如无充分理由而不送子女入学,须入狱3个月,并罚款5000元。学生初中毕业后,根据“平均获选派率”的派位办法,由教育当局参照学生的校内成绩和家长的选择,派选中三学生升读官立、赞助、私立中学的中四学位。学生也可以选择进入工业学院工业训练中心进修技术课程。从整体来看,香港基本上已普及中学教育。

在官立、资助和私立三类中学中,资助学校最多,约320所;私立学校次之,近90所;官立中学最少,约40所。

韩国

韩国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小学6年,初中3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8429所,在校学生604.97万人,教师25.91万人。其中:小学5541所,在校学生411.62万人,教师15.74万人;初中2888所,在校学生193.32万人,教师10.17万人。

俄罗斯

俄罗斯属于受教育程度高的国家。早在18世纪到19世纪中期,俄罗斯就基本上建立了欧式教育体系。苏联十月革命之后,苏维埃政权大力扫除文盲,兴办学校。到1934年,苏联实行4年制全民义务教育;1956年起实行7年制义务教育;1959年起实行8年制义务教育;从1976年起全面推行义务中等教育。

2007年,俄罗斯对义务教育进行了改革,将初级教育阶段的学制缩减为4年(之前为5年),并将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学制延长至9年。这一改革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育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统计数据

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目前,中国义务教育有保障已全面实现。2012—2021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从99.85%提高到9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辍学实现动态清零,长期存在的辍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以前所未有力度狠抓控辍保学,如四川凉山州劝返了6万余名辍学学生,确保一个都不能少。连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2021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92.0万人,比2012年增加54.1万人,增长142.8%。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由93.8%提高到95.5%。

2023年3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2022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5万所;在校生1356.85万人(含政府购买学位736.37万人)。

2023年7月,教育部网站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全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万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3432.77万人,在校生1.59亿人,专任教师1065.4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5%。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小学学龄男童净入学率均为99.9%,基本无性别差距。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为7408.9万人,比2021年增加42.0万人;占在校生的比重为46.7%,与2021年基本持平。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1.8%。

名句

素质教育可以成为并且正在成为实现阶层固化和阶层世袭的隐蔽工具。(生为穷人,便已输在起跑线。穷学生们经历着一系列的劣势——低质量学校,意味着劣质的基础教育,遭遇困难时缺乏支持。过去还有课本例题可以学,在减负教育下只学考试一半的内容。读书无用论、快乐教育、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高考考试不及格说明我爱国、高考废除英语/数学……而欢呼雀跃,而且拿他们臆测的所谓国外天堂般的课堂,为自己的既蠢又懒的人生辩白。当下的时代,生为穷人,已然不幸。加上蠢,被人卖了尚不自知。)

再穷也不能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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