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措施

更新时间:2024-08-10 03:54

GB/T 19000—2008/ISO 9000:2005

措施内容

首先要对患者进行隔离,至皮疹干燥结痂为止。与患者接触过的易感儿须经3周的观察期,方可回到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儿童机构。

对已经患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特别是重症湿疹、烧伤病人和正在接受激素治疗的患者,应尽量避免与水痘患者接触。有了接触要及时停用激素,尽早给予丙种球蛋白3~6毫升或水痘痊愈期血清(痘疹消失后一个月内收集)肌肉注射,作为被动免疫。

对一些易感体弱儿,亦可用上法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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