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是上帝

更新时间:2024-07-03 13:33

西方并不用上帝来形容顾客,“顾客就是上帝”是在日本歌手三波春夫的说法基础上意译而来。

理念来源

作为一种营销理念,“顾客就是上帝”则应追溯到19世纪中后期的马歇尔·菲尔德百货公司。一般认为,这家公司的创始人马歇尔·菲尔德(Marshall Field)和他当时的手下,后来创建了英国塞尔弗里奇百货的哈里·戈登·塞尔弗里奇(Harry Gordon Selfridge)一同提出了“顾客总是对的”(The customer is always right.)这一影响深远的营销理念。同时,马歇尔·菲尔德百货公司还将零售业当时所奉行的顾客自慎(caveat emptor),即商品一旦出售概不负责的原则,改为无条件退货。并在商店设置凳子等便民设施,让那些在购货时犹豫不决的顾客坐一坐,并建立了休息区,供过于疲劳或者兴奋的顾客稍事休息以便有精力继续采购。

“顾客总是对的”体现的是一种把顾客至于工作中心,不仅出售商品并且出售服务的营销思路。在19世纪那个现代服务业还不甚发达的时代,这种营销手段自然大获成功,甚至被服务业所接纳成为一种新的准则。后来塞尔弗里奇在英国创办百货公司,就是继承了这种理念并再次获得成功。

强调上帝非尊重

中国的顾客变身“上帝”之前,一直是被称为“同志”的。解放后,由于消灭了私有制经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所有的服务行业都是公营,吃大锅饭。加之经济政策导致物质极度匮乏,因此营业员对顾客大多也都是爱理不理,所有的服务行业几乎都是一张冷脸。顾客有什么牛的?大家都是同志,你能买到东西就算是不错了。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运用各种营销手段“抓住”客户成了服务业的目标。各种“微笑服务”、“顾客是上帝”、“顾客是衣食父母”等理念纷纷出炉,甚至还出现了跪式服务。

顾客从“同志”变成了“上帝”。虽然口号跟上了,但是商家其实并没有真正学会尊重消费者,这套话语的转变仍然缺少尊重。一味的喊“上帝就是对的”恰恰体现了一种“有钱的就是大爷”的社会风潮。而所有服务理念的前提,也就是交易双方地位的对等原则缺缺失了,而这些前提、原则恰恰是一个合理的社会所必须具备的。

交易平等

虽然每个人的职业千差万别,但人与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上帝”并不比服务人员高尚。服务业诚然是需要开门迎客,服务有不同信仰、习惯、性格的顾客,但尊重是相互的,尊重顾客不等于顾客可以贬低别人。这次美联航事件,张女士的丈夫在看到张女士和空乘有争执后,只是不耐烦的重复用“shut up(闭嘴)”打断别人,显然是一个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上帝”。而在国内往往被忍让的“上帝”遇到了9·11之后就偏向加强航空管理的美国人民,自然是被荷枪实弹的警察请了下去。

服务业对一些过火的举动表现出一种大度、宽容是职业守则与道德修养。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们”的过火举动就当然具有合理性。服务业出售的只是服务,而不是个人的尊严。大家似乎都忘了,交易的前提就是法律和人格上的相互尊重。好比顾客在一家饭店吃了一顿大餐,然后说作为上帝就不付钱了吧,想必定然不能成功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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