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公债

更新时间:2023-06-14 11:34

货币公债是实物公债的对称。以某种货币为计算标准所发行的公债,其债券面额均以货币标明。货币公债可分为:本币公债,即以本国货币发行的公债;外币公债,即以外国货币发行的公债;黄金公债,即以黄金(包括白银)为发行对象的公债。1933年,美国通过《银行法》规定停止黄金公债的自由兑换,黄金公债从此退出流通领域。

根据公债的本位不同,可将公债区。

货币公债又可以。本币公债以本国本位币面值发行,外币公债以外国货币为本位而发行。

货币公债“实物公债”的对称。以货币为发行本位的公债。其债券面额用货币标明,认购缴款和还本付息均以货币进行。

货币公债与实物公券

实物公债是货币公债的对称概念,是以实物作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公债,其中直接借实物还实物的公债称为直接实物本位公债。而以一定的实物购买量作为依据进行货币折算的公债称为折实公债,前者如我国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发行的以稻谷为本位的“胜利公债”,后者如我国政府在1950年所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实物本位的公债可以避免由于货币贬值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一般在高通货膨胀的情况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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