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金

更新时间:2024-01-29 20:26

秦金(1467~1544),字国声,号凤山,江苏无锡人,明朝弘治六年(1493)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南京户部尚书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卒赠少保,谥端敏。

生平经历

早年经历

弘治六年(1493)进士,授户部福建司主事,监督仓场。历任员外郎郎中

正德初年,迁河南按察副使,监督学政。升任左参政,分守开封,破赵鐩陈桥。历任山东左、右布政使。在秦金和山东巡抚赵璜的共同治理下,被战乱蹂躏的山东开始复苏。

正德九年(1514),擢右副都御史湖广巡抚。诸王府所占据的山场、湖荡,皆上奏归还官府。贺璋、罗大洪降而复叛,秦金派兵讨伐平定。郴州桂阳瑶族龚福全称王,秦金先后攻破山寨八十余,斩首二千级,生擒龚福全及其同党刘福兴等。录功,增俸一级,荫锦衣卫世袭百户,力辞得到批准。入为户部右侍郎

明世宗即位,改任吏部右侍郎言官弹劾秦金没有人品评鉴定,改任户部右侍郎,转任户部左侍郎,署部事。外戚邵喜请求庄田,秦金陈述祖制,请求按治。明世宗饶恕了邵喜,命都察院继续执行禁止。中旨各宫仍置皇庄,遣官校分督。秦金进言:“西汉盛时以苑囿赋贫民,今奈何剥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间额外侵占者,悉归其主,而尽撤管庄之人。”明世宗表示赞同,于是按照他的建议执行。

大礼仪之争

嘉靖二年(1523),擢南京礼部尚书,率诸臣上疏:“陛下继统以来,昭德塞违励精图治,动无过举,宜召天和,而灾眚频告者,何也?《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陛下登极一诏,百度咸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来多与诏违,百司罔遵,万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旧。比内阁拟旨辄中改,至疏请,徒答温语,此任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听言如流,朝请暮报。比来事涉戚畹宦寺,虽九卿执奏,科道交章,皆曰‘业经有旨’。此听纳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传升、乞升等官,一切厘革。比来恩泽过滥,封拜频烦。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党巨恶俱付三法司。比来辄下镇抚。此谨国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户部减马房粮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备核马数。乃因太监阎洪等言,遂寝前诏。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国师禅师。比来于禁地设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来圣躬弗豫,天颜未复。此啬精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预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权不可一日移于左右。所谓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独运也。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于九鼎,国势安于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术而已。不则宫府之势隔而信任有所偏,妇寺之情亲而听受有所蔽。名曰总揽,而太阿之鐏实移于下矣。”章下礼部,礼部尚书汪俊力劝明世宗采纳,得到明世宗的批复。

不久,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孙交辞官,召为户部尚书。明世宗欲尊生父兴献王,秦金和廷臣伏阙力争,又与何孟春等指出张璁建议的过错。等到上呈圣母册的时候,秦金及赵璜等再次不至,明世宗屡次诘问斥责。永福长公主请求宝坻武清的土地,以秦金的进言削减。抚宁山海关庄地起初赐予魏国公徐达,徐达去世后归还官府,定国公徐光祚请求将这些地再次赏赐给他,秦金认为不可。给事中黄重、御史张珩等先后争论,秦金等为他们说话,才得以批准。内府诸监局军匠至数千人,宦官梁谏请求下部采金玉珠石,秦金皆执奏。没有采纳。奸人逯俊等请求两淮盐引三十万,得到明世宗的同意。秦金力争不可,屡次令明世宗不满。

嘉靖六年(1527)春,以考察自陈致仕驰驿给夫廪如制。归家五年后,一直都有推荐他的人,于是起任南京户部尚书,疏陈利民六事。寻召为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明世宗与张孚敬李时评论诸大臣,以秦金为贤,颇嫌其老。居数月,加太子太保,改任南京兵部尚书。一年以后,致仕归乡。

嘉靖二十三年(1544),去世。赠少保,谥端敏。

亲属成员

孙:秦柱

人物评价

明史》:金为人乐易。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户部,尤孜孜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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