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庸

更新时间:2024-09-10 22:19

江庸(1878年4月29日—1960年2月9日),字翊云,晚号澹翁,祖籍福建省长汀县古城镇丁黄村丁屋岭,出生在四川璧山(现重庆市璧山区),中国近代法学家、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奠基人之一、社会活动家。早年留学日本,1906年毕业于日本私立第一学府早稻田大学法制经济科。归国后授法政科举人。曾任满清政府大理院推事、北洋政府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司法总长及政法大学校长、朝阳大学校长等职。1926年迁居上海,从事律师业务,设事务所于四川路33号,曾义务为救国会七君子辩护。1949年,应毛泽东手书邀请,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被推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960年病逝。著有《蜀游草》《刑法理由书》《欧航琐记》等十几部诗集、游记和法学论著。

人物生平

1878年出生于四川璧山(现重庆璧山区),其祖怀廷曾为璧山县令。

1901年赴日本留学,先就读成城学校,后就读早稻田大学法制经济科。

1906年毕业回国任学部司员兼京师法政学堂总教习,修订法律馆专任纂修兼法律学堂总教习。

1907年调任大理院详谳处推事

1908年应学部考试,成绩优等,奖给法政科举人。

1909年参加归国留学生考试,以一等第四名,授大理院正六品推事,兼任京师法律学堂监督。

1911年作为唐绍仪随员参加与南方革命军的南北议和

1912年民国成立,留任大理院推事兼北平法政专门学校校长;9月,任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

1913-1917年任司法部次长王士珍组阁时任司法部总长。

1918-1920年任日本留学生总监督。

1920年,任法律编查馆总裁,兼故宫博物院古物馆馆长。

1924年因不满曹锟当局统治辞去公职,设立律师事务所,创办法律周刊,受聘国立法政大学校长。

1925年9月受北洋政府派遣赴广州调查“沙面惨案”。同月任中日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中方委员。

二十年代初,与汪有龄等人在北京创办私立朝阳大学,1927-1939年任校长。

1926年迁居上海,从事律师业务,曾义务为“救国会七君子”辩护。抗战期间多次拒任伪职。

1938年7月被选为国民参政会参议员。

抗战胜利后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多次拒任国民党政府职务。1949年1月,受李宗仁邀请去北平试探求和。

1949年秋,应毛泽东手书邀请,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被推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

1950年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

1953-1960年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副馆长、馆长。

1960年2月9日,因病在沪逝世,享年82岁。

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第一届政协常委。著有诗集、游记和法学论著多种。

从事律师职业

自1927年蒋介石上台以后他未在国民党政府任职,基本上以律师为职业。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江庸表现出很高的胆识与气节,受到知识界和政界的尊重,也得到统治当局的垂注。1936年他在上海从事律师业务,这时爆发了震惊中外的救国会“七君子事件”。以宋庆龄为首的广大文化知识界人士发起了强大的反抗和营救活动,法律界组成以江庸、张志让为首的阵容强大的辩护律师团。那时法院的法官大多为江庸的弟子和属下,他作为一名律师出庭为被迫害的“七君子”辩护,影响极大。

参加抗日运动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三省,成立伪满洲国。江庸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谴责日寇侵略罪行,并指名出任伪职的学生赵伯欣叛国投敌,为虎作伥,声明脱离师生关系。1936年初他受聘任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6月,他代表中国律师协会参加在维也纳召开的国际律师协会世界会议,10月途经莫斯科回国。

七七事变”爆发后不久,上海沦为孤岛,日、伪筹组南京伪政权,授意汉奸温宗尧拉拢江庸出任伪职,遭到他严辞拒绝。1938年7月,在举国一致抗日呼声中,在汉口召开国民参政会上,江庸被选为国民参政会参议员,担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在武汉期间,蒋介石恐吴佩孚出任华北伪政府首脑,曾请江庸去函拒日劝诱,得吴答复将坚持民族气节

反对内战

1946年蒋介石挑起全面内战,江庸公然宣称:“我素来反对内战。老蒋的‘讨伐命令’不要送到国民参政会来,送来是通不过的,”那时江庸仍担任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1946年11月,他拒绝参加由国民党一党操办的国民大会。1948年,蒋介石以“总统令”任命江庸为“大法官”,江庸致函力辞不就。

1949年初,李宗仁就任中华民国代总统,着手与共产党议和。李代总统急于找几位共产党能够接受的无党派民主人士,前往北平试叩和谈之门。李专程飞沪邀请江庸、颜惠庆章士钊等赴北平。江等表示:议和得于民心,愿前往一试,但我等既非国民党员又不在国民政府任职,宜以民意代表为好。李亦以为然,遂由3人组成“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另有一位是一贯主张国共和谈的国民党员邵力子,则以私人身份同行。1949年2月14日,“四老”到达北平。叶剑英受毛主席指派与四人分别交谈。江庸说:“和平是合乎全国人民心理的,要打内战的不是共产党而是蒋介石,今天蒋介石下台,李宗仁表示了和平的愿望,尽管他分量不够,共产党也不宜拒绝。”叶表示将代为转达。2月19日,叶剑英传达重开和谈已经毛主席允许了。2月22日“四老”在傅作义、邓宝珊陪同下到达西柏坡,受到周恩来、杨尚昆等迎接。

毛泽东主席与“四老”约谈两次,每次均在一个多小时。江庸虽1945年在重庆见过毛主席,但未及深谈,此番得以亲睹风采、畅聆教诲。毛并未谈及政治和军事,只是随意漫谈,毫无拘束。这两次谈话使江庸对毛主席更加敬佩。毛曾问到:“你们看蒋介石为何失败?”江庸答:“我以为主要是不能用人,只能用奴才,不能用人才。”毛点头会意说:“我们共产党人是愿意延揽能为人民做事的人的,欢迎你们几位老先生推荐人才。”

受邀参加新政协

1949年秋一天,江庸在上海自己的律师楼里收到一封笔迹苍劲飘逸的来函。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缄”几个铅印红字落款上边赫然展现一个大的“毛”字。江庸急忙展开书柬,但见全文如:“翊云先生:大示敬悉。时局发展甚快,新政协有迅速召开之必要,拟请先生及颜人俊(即颜惠庆)先生参加,不识可以成行否?许(即许藻容,法学家,江庸推荐给毛主席)先生事,已嘱法学方面的同志注意延接。草复。 敬颂道安! 毛泽东。”

当时已71岁高龄的江庸,以特邀代表身份参加了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并于10月1日下午登上天安门,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庸当选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华东军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上海市文史馆副馆长、第二任馆长。1960年2月9日病逝于上海,享年82岁。

捐文物给国家

江庸先生平生不事蓄积,逝世后所遗款三千元、公债二千元。在他逝世前,遗嘱夫人徐琛请上海市文管会徐森玉对家存文物进行鉴定,凡有价值者,由家属全部捐赠国家,计122件。

主要事迹

开创法学教育

在中国近代史上,江庸是清末法学教育的开创者,更是一个“立功、立言、立德”的法律人物和政坛要人。

幼时,江庸随父亲官职变化辗转各地,后定居成都。他10岁习小篆、读《文选》,14岁习制艺文,16岁治诗、古文,20岁进成都中西学堂学习英文。当时正值19世纪末叶,此前三十年日本已发生了划时代的明治维新运动,因而日本东京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策源地之一。1901年,江庸为了寻求祖国强盛之路,毅然决然漂洋过海到日本留学。

在六年的留学生活中,他不忘满清政府统治下积贫积弱、风雨如磐的祖国。从他的诗句“姑射仙人隔云海,雨肤玉色自晶莹”,可以看出他对祖国山河的热爱,对祖国前途命运的关切与担心。在日本早稻田等大学读书期间,他结识了梁启超、秋瑾、蔡锷等维新派和民主革命派人士,阅读了大量倡导革命的书籍,逐步树立了为祖国富强和人民安定而奋斗的人生目标。1909年,参加归国留学生考试,以一等第四名授大理院推事兼任京师法律学堂监督。从此,江庸与法学教育结下了不解之缘。

中华民国成立,江庸留任大理院推事兼北平法政专门学校校长。民国十三年(1924年)受聘为国立法政大学校长。为培养法学人才,推动中国法制现代化,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情怀,与汪有龄等集资创办私立朝阳大学,1927年起主政朝阳大学。抗战期间,该校迁往成都。1939年,陈立夫以“聘用教员须先经教育部审查”为给予经费资助之条件。江庸因其妨碍学术自由,辞去校长职务。朝阳大学为近代中国法学教育作出巨大贡献,培养了一批法律人才进入司法实务部门。与上海东吴大学法科,成就了“无朝(阳)不成(法)院,无吴不开庭”的“北朝阳,南东吴”佳话,奠定了在民国法学教育史上的地位。

2014年,曹东在《检察日报》发表《见证一个新纪元的开端——民国法律人之江庸》,提出:“在民国教育史上,很多教育大家与某一所或几所大学结缘……每当提到这些学校,我们总会想到一些人。比如蔡元培与北京大学……还有这里的江庸与朝阳大学。 ”

正义律师代表

江庸是中国近代骨头最硬的正义律师代表。生当乱世,身处军阀争权夺位的旋涡之中,他对腐败苟且坚决抵制、绝不妥协;对正人君子则不顾安危,舍身相助。他一生谨遵“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儒家思想,受到知识界和政界的尊重与关注。1918年,直系军阀曹锟等电请北洋政府特赦张勋复辟时期的罪犯张振芳,经代总统冯国璋批准的电令,须经司法部总长副署方能生效。当时江庸担任司法部总长,他一直痛恨袁世凯、张勋复辟帝制,故拒绝副署辞职。江庸认为:“民国成立不久已两度复辟,共和制度尚未巩固,不宜赦免复辟要犯。”当时舆论称道:民国以来,因承担政治责任而辞职的,以江庸为第一。

1924年,曹锟贿选民国总统上台。不久,当局又非法拘押前财政总长罗文干。江庸不愿同流合污,毅然辞职,在京师设立律师事务所。他与梁启超创建“尚志学会”,创办《法律评论》周刊。同年在广州谒见孙中山先生。1927年以后,江庸未在国民党政府任职,基本以律师为职业。1935年6月,作为中国代表参加维也纳国际律师协会会议。

在抗日救国紧要关头,宋庆龄等人发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呼吁当局停止内战,一致抗日。1936年11月,救国会重要成员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史良、沙千里因宣传抗日救国,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此时,年近五旬的江庸正在上海担任执业律师,闻此消息,即挺身而出,为设法营救“七君子”而奔走。法律界组成了以江庸为首的阵容强大的律师团为他们辩护。那时法院的法官大多为江庸的弟子和属下。江庸作为义务辩护律师,出庭据理力争地为“七君子”辩护,影响极大,博得国内外舆论广泛支持,最终迫使当局无罪释放“七君子”。

坚守爱国和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陈丕显评价江庸:“先生是著名爱国人士,他坚持爱国进步立场,多次拒绝日伪和国民党政府高官利诱。”

1911年,江庸随唐绍仪南下,与革命军进行“南北议和”。1921年11月,顾维钧代表北洋政府出席太平洋会议,与梁启超等人在国内组织太平洋会议后援同志会,又同王君等发表《拟废领事裁判权等不平等条约的宣言书》以作声援。

1938年7月,国民参政会在武汉成立,江庸赴汉口参加。1943年任国民参政会主席成员。1946年,蒋介石挑起全面内战。江庸宣告:“我素来反对内战。老蒋的‘讨伐命令’不要送到国民参政会来,送来是通不过的。”次年,他被提名为“国大代表”候选人,拒不参加竞选。后来,国民党当局迫令王善祥律师让席,又致函拒绝。1948年,蒋介石以“总统令”任命江庸为“大法官”,江庸致电蒋介石力辞不就。

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蒋介石引退下台。受代总统李宗仁邀请,江庸、颜惠庆、章士钊3人组成“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及一贯主张国共和谈的国民党党员邵力子,前往北平与共产党议和。江庸对叶剑英坦露心迹:“和谈是合乎全国人民心愿的,要打内战的不是共产党而是蒋介石。今天蒋介石下了台,李宗仁表示了和平愿望,尽管他分量不够,可共产党也不宜拒绝。” 2月22日,江庸等人到达西柏坡,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的亲切接见。

毛泽东说,你们为和平远道而来。我们欢迎,共产党是热爱和平的。交谈中,毛泽东问江庸:“江大律师,你看蒋介石为何会失败?”江庸答:“我看他主要是不能用人,只用奴才,不用人才。”毛泽东会意地点点头说:“我们共产党人是愿意延揽能为人民做事的人的,还望你们几位老先生多多为我们推荐人才啊!”谈完政事后,毛泽东问江庸最近作诗否? 江庸非常感动,当即恭呈近日所作之诗,其中两句“不辞攘臂为冯妇,只恐将头赠马童。”表明了要为新中国贡献力量的火热之心,被毛泽东和陈毅称为“奇句”。

受邀参加新政协

《毛泽东文选》中收录有一封毛泽东同志致江庸的亲笔信。据江庸儿子江式高回忆,江庸曾说过,他一生中最大的荣誉,就是毛泽东亲自致函邀请他出席即将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国是。那是1949年8月25日,江庸在上海律师楼收到一封落款印着“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红色铅印的信函,缄尾是一个笔迹苍劲的草书“毛”字。

人物作品

江庸先生生前著有诗集、游记和法学论著多种,如1927年出版的《南游杂诗》,1929年出版的《台湾半月记》,1934年朝阳学院出版部出版的《趋庭随笔》(1967年台湾文海出版社再版),1946年重庆大东书局出版的《蜀游草》,1957年出版的《澹荡阁诗集》、《汗漫集》、《攻错集》、《旋沪集》、《入蜀集》,2001年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江庸诗选》等等;另外,2005年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梁启超致江庸书札》,详细记载了两人的交往,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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