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罪案之答辩书

更新时间:2024-06-11 04:25

《本志罪案之答辩书》:陈独秀撰写,为了宣扬倡导民主与科学,哪怕断头流血,都不推辞。这是坚持反封建文化运动的战斗宣言,也是《新青年》前期思想宣传的基本总结。

基本介绍

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些德莫克拉西和赛因斯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能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

——《本志罪案之答辩书》

1919年1月,陈独秀为了回击顽固派各方面对《新青年》的非难与谩骂,写了著名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

原文

本志经过三年,发行已满三十册;所说的都是极平常的话,社会上却大惊小怪,八面非难,那旧人物是不用说了,就是呱呱叫的青年学生,也把《新青年》看作一种邪说、怪物,离经叛道的异端,非圣无法的叛逆。本志同人,实在是惭愧得很;对于吾国革新的希望,不禁抱了无限悲观。

社会上非难本志的人,约分两种:一是爱护本志的,一是反对本志的。第一种人对于本志的主张,原有几分赞成;惟看见本志上偶然指斥那世界公认的废物,便不必细说理由,措词又未装出绅士的腔调,恐怕本志因此在社会上减了信用。象这种反对,本志同人是应该感谢他们的好意。

这第二种人对于本志的主张,是根本上立在反对的地位了。他们所非难本志的,无非是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义)。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这几条罪案。

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之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是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气力、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

社会上最反对的,是钱玄同先生废汉文的主张。钱先生是中国文字音韵学的专家,岂不知道语言文字自然进化的道理(我以为只有这一个理由可以反对钱先生对他只因为自古以来汉文的书籍,几乎每本、每页、每行,都带着反对德、赛两先生的臭味);又碰着许多老少汉学大家,开口一个国粹,闭口一个古说,不啻声明汉学是德、赛两先生天造地设的对头;他愤极了才发出这种激切的议论,象钱先生这种“用石条压驼背”的医法,本志同人多半是不大赞成的;但是社会上有一班人,因此怒骂他,讥笑他,却不肯发表意见和他辩驳,这又是什么道理呢?难道你们能断定汉文是永远没有废去的日子吗?

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

此时正是我们中国用德先生的意思废了君主第八年的开始,所以我要写出本志得罪社会的原由,布告天下。

原载1919年1月《新青年》6卷1号

相关评论

《本志罪案之答辩书》的烈士情结

1919年元旦刚过,陈独秀就以《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一文,正式打出民主与科学这两面旗,他宣称:“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之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是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气力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

《新青年》主张文学革命,受到旧势力的非难,乃意料中事,但这种非难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他们是否面临八面非难、乌云压城的局面?如果是,何以刘半农却说“自从提倡新文学以来,颇以不能听见反抗的言论为憾”呢?

鲁迅在1927年回顾这段历史时说:“在中国,刚刚提起文学革新,就有反动了。不过白话文却渐渐风行起来,不大受阻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就因为当时又有钱玄同先生提倡废除汉字,用罗马字母来替代。这本也不过是一种文字革新,很平常的,但被不喜欢改革的中国人听见,就大不得了了,于是便放过了比较的平和的文学革命,而竭力来骂钱玄同。白话乘了这一个机会,居然减去了许多敌人,反而没有阻碍,能够流行了。”

在胡适看来,中国的白话文,已具备了上升为国语的条件,加上《新青年》“有意的提倡”,没有经过什么大风浪,便得以“轻轻俏俏地成功”了。胡适分析说,“近代中国文学革命之所以比较容易成功”,原因之一,是“那时的反对派实在太差了”。

在北大国文教授中,不乏坚持文言文者,黄侃即其中之一。有一回他对学生解释文言文的优越时,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之多,如用文言文则仅需‘妻丧速回’四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省三分之二。”这种调侃虽然很刻薄、过瘾,却没有说服力。中国人常以占些“我是你老子”之类的嘴上便宜为乐,堂堂章太炎弟子,不能免俗,要用这种方式来保卫文言文,果然“太差了”,怪不得白话文可以势如破竹。

胡适当时没有回应,事隔多年以后,他也以其人之道,反证白话文比文言文优越。他在课堂上对学生们说:行政院邀请他去做官,他决定不去,请学生们用文言文代他编写一则复电,看看究竟是白话文省字,还是文言文省字。最后他挑出一份字数最少的电稿:“才学疏浅,恐难胜任,不堪从命。”胡适说,这份写得确实简练,仅用了12个字。但我的白话电报却只用了五个字:“干不了,谢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黄、胡二人举的例子,都可以成立,正好说明文言、白话各有长短。有古文基础的人,写起白话文来,往往比没有古文基础的,略高一筹,这也是一个事实。两者本来可以取长补短,更上层楼,但白话文与文言文之争,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政治含义,意识形态上的意义,远远大于语言本身的意义。《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一文,便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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