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由更卒之役的代役钱转化而来的一种赋税。汉制﹐成年男子均须为政府服徭役﹐共有三种﹐即正卒﹑戍边﹑更卒。更卒之役是每人(除享有免役特权者外)每年须在本地为地方官府服一个月的无偿劳役﹐从事修路造桥﹑转输漕谷等等。因役人轮番服役﹐所以叫作“更”﹐役人叫作“更卒”。有不愿或不能亲身服役者﹐可出钱三百(一说两千)交官府雇人代替﹐是谓“过更”﹐即把更卒之役过与他人﹔而所出之钱﹐即谓之更赋。实际上﹐尤其在汉武帝以后﹐人们都不大肯亲践更卒之役﹐而愿意出钱了事﹐或是地方官府不愿役人亲身践役而强令他出钱代役﹐于是这笔代役钱就逐渐转变成为类似人丁税的一种赋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