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

更新时间:2023-11-10 12:38

早婚一般指男女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进行婚姻登记,而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现象;早育指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生育行为。在中国,女性早于20岁、男性早于22岁的婚育行为可被界定为早婚早育。早婚早育是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国家都存在的全球性问题,可能会受到社会文化传统、个人教育水平和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的影响。缺乏避孕意识和避孕药具,也是早育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定义

早婚早育即过早的婚姻和孕育,不同地区的年龄界定有所不同,但其行为主体通常都是儿童青少年。早婚是早育的关键原因,发展中国家大约有百分之九十的未成年母亲是在婚内怀孕生产的。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起草的《防止和消除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Preventing and eliminating child, early and forced marriage)中提出:“早婚”通常与“童婚”互换使用,指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儿童(即18岁以下)的婚姻,也可以指配偶双方均已达到18岁或以上,但其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人生活经验等因素使他们尚未准备好结婚。在我国,早婚一般指男女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进行婚姻登记,而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早育指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生育行为。世界卫生组织规定19岁及以下怀孕被认为是青少年早孕,若青少年选择生育子女,则会发生早育。我国《民法典》(2020)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在我国,未达到法定婚龄婚育均可以被认为是早婚早育。

现状

世界早育数据

尽管过去几十年内全球人口出生率显著下降,但依然有很多少女在15~19岁之间就开始生育子女,世界各地具体情况各不相同。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显示,全世界每年约有1600万15~19岁的青少年生产,约占全世界所有生产的11%。这些生产中有95%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青少年的平均生产率是高收入国家的一倍以上,低收入国家的这一比率较高收入国家要高出四倍。青少年生产的比例在中国约为2%,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为18%,撒哈拉以南非洲要超过50%。

中国早婚早育数据

根据1990年、2000年和2015年这三次跨度三十五年的中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15~19岁年龄段的已婚率和生育率均经历了先下降后反弹的过程。其中,15~19岁已婚率在1990年到2000年经历了大幅下降,从4.7%下降到1.2%;但2000年到2015年之间翻了一倍,从1.2%增长到2.4%。这一年龄组的生育率从1990年的2.2%下降到2000年的0.6%,到2015年又反弹到0.92%。

成因

社会文化传统

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性别权力不平衡的问题,早婚的女性难以与丈夫进行有效的沟通。在一些社会中,少女被视作“传宗接代”的工具,会面临早婚早育的压力。在最不发达的国家,至少有39%的少女在18岁之前结婚,12%在15岁之前结婚。某些社会中,女性的受教育和就业机会有限,而婚姻和生育是她们为数不多的选择。

在中国,早婚早育是一种文化传统,来自于“早办事”(即早结婚)的文化预期和“早生贵子”的期许。我国的传统文化中还有“成家立业”的社会期许,不将个人的成年作为独立生活的开始,而默认将结婚作为一个人的“成年礼”。婚育意味着新家庭的成立,经营自己的新家庭就意味着子女脱离父母的帮扶。

避孕的缺乏

未接受全面性教育的儿童青少年可能缺乏从何处获取避孕药具以及如何选择、使用各种避孕方法的知识,甚至对其存在一定的误解,导致他们无法正确有效地采取避孕措施,从而容易发生非意愿妊娠。在一些地区,限制性的法律和政策要求根据年龄或婚姻状况提供避孕药具,早婚的儿童青少年群体则被排除在外。另外,部分卫生工作者也持有偏见,拒绝承认儿童青少年存在生殖健康需求,拒绝为其提供避孕药具。儿童青少年还可能由于资金限制而无法获得避孕药具。此外,由于其年龄尚小,可能缺乏确保正确和持续使用避孕措施的意志力和自主权。这些因素都会造成早孕、早育状况的发生。

家庭经济

早婚早育的情况更可能会发生在较贫穷的社区和农村地区,在这些地方,早婚早育往往被视作保障没有自主生产资源、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女性生存的一种方式。此外,早婚早育也有可能是家庭换取经济利益的结果,年轻的新娘可以只准备较少的嫁妆,从而减少女方家庭支出。但这样的选择反而造成了贫困的循环,贫困使得早婚早育者的受教育权无法得到保障,这又导致工作与谋生技能的缺失或低下,进一步加剧了贫穷。在少数国家中,也存在富裕家庭的早婚早育现象,在这些家庭中,早婚早育主要被看作同一社会经济阶层的家族维持财富的方式。

影响

对个人的影响

早婚早育对女性的身体健康会造成一定的损伤,早婚会带来早孕,早孕更是造成19岁以下女性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妊娠或分娩期间的并发症是导致少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顺利生产后的青少年母亲也更易患因生产导致的疾病,如贫血、高血压等。20岁以前身体的各种重要器官虽然逐步发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岁之后才能完全钙化,而妊娠分娩对生殖器官、骨盆腔、腰骰椎骨及骨盆底肌肉都有很大影响,会影响少女的骨骼发育。

青少年结婚、怀孕和生育往往会导致女孩辍学,虽然某些国家与地区正在努力让早育的儿童青少年在孩子出生后重返学校,但这些早婚早育的女孩还是很容易遭受欺凌,并很可能危及其未来的教育和就业机会。

早婚早育还可能意味着新娘和配偶之间有很大的年龄差距与权力差别,这使得女孩和年轻妇女的能动性和自主权减弱,她们经常面临身体、心理、经济和性暴力,并受到行动限制。

对儿童的影响

青少年早孕所产下的胎儿死亡率比20~29岁母亲产下的儿童死亡率高出50%以上,母亲年龄越小则儿童死亡风险越大。还会出现早产、婴儿低出生体重等情况。

早育的年轻父母通常难以接受高等教育,自身文化素养不高,身心发展也尚不成熟,难以妥善处理婴幼儿的抚养教育问题。

早婚早育还常会带来留守儿童问题。早婚早育的父母通常需要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他们离开家乡外出务工时只能由老人照顾儿童。长期不与父母共同生活使得留守儿童的成长受限。

对社会的影响

早婚者由于年龄尚小,缺乏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在家庭生活中容易产生矛盾,婚姻不稳定造成离婚率升高,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同时,早婚早育不仅是对人权的侵犯,也对国家的人口控制产生影响。早婚早育对人口控制的直接影响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提高一定时期内的生育率和缩短世代间隔。早婚早育会使女性的生育期延长,生育峰值提前,带来密集生育、多育的可能性。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到了与早婚早育相关的内容。其中《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见》(1992)从政府管理方法的角度对早婚早育现象的解决提出了建议,《民法典》(2020)对我国公民的法定结婚年龄作出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保障了我国公民在面对婚姻和生育时的合法权益。

《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见》

《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见》(1992)从政府管理角度提出了杜绝早婚早育现象的方法建议,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五方面:(1)各级政府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婚姻管理工作的领导;(2)深入持久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3)严格婚姻登记,依法进行管理;(4)组织协调各部门关系,明确职责,搞好对早婚早育的综合治理;(5)加强婚姻管理队伍建设。

《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我国各部委相关教育类文件

早婚早育是性与生殖健康领域的概念,在教育中往往从生殖健康和青春期发育等角度进行呈现,帮助学生理解早婚早育的不良影响。我国各部委颁布的教育类文件中,《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从维护生殖健康的角度体现避孕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和《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2011)三部文件主要从青春期发展特点、婚前性行为等内容进行阐述;《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7)则从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非意愿妊娠及其应对等方面进行阐述。《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还特别指出了接受全面性教育对提升青少年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初中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

水平二(小学3~4年级)

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

水平三(小学5~6年级)

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水平三(5~6年级)

身体健康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2011)

水平二(小学3~4年级)

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

水平三(小学5~6年级)

生长发育和青春期保健

《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性与生殖健康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核心信息七

掌握正确的生殖与性健康知识,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预防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

相关国际文件

一些国际文件也从儿童、妇女权利保护的角度对早婚早育这一话题进行了阐述。联合国发布的《关于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及婚姻登记的公约》(Conventions on Consent to Marriage, Minimum Age for Marriage and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1962)强调各国应设立最低结婚年龄,减少早婚早育的发生概率。《儿童权利公约》(Child Right Convention)(1989)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早婚早育”这一特定行为,但特别提出了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间接反对了早婚早育现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1979)、《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Programme of Action for The Fourth 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1995)、《消除和防止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行为》(Elimination and Prevention of All Forms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Girls)(2013)主要从人权保护角度强调禁止早婚早育的重要性。《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理事会:关于性与生殖健康权的第22号一般性意见》(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General Comment No. 22 on the Right to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Health)(2016)则从生殖健康权利角度阐述了为青少年提供避孕措施的重要性,从而减少早婚早育的发生。具体内容如下:

《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及登记公约》

重申所有国家,包括负有或承担非自治领土及托管领土未臻独立前管理责任之国家,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期废止此类风俗、古法及习惯,尤应确保选择配偶之完全自由,彻底废除童婚,及少女未届青春期年龄所订之婚约,必要时制定适当法则并设登录一切婚姻事项之民事或其他登记册。

第二条 本公约之缔约国应采取立法行动明定结婚之最低年龄。凡未满此项年龄者不得依法结婚,但如有重大理由,为顾及男女双方之利益而经主管当局特许免除年龄限制者,不在此限。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第十六条 2.童年订婚和童婚应不具法律效力,并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制订法律,规定结婚最低年龄,并规定婚姻必须向正式登记机构登记。

《儿童权利公约》(1989)

第三十四条 缔约国承担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剥削和性侵犯之害,为此目的,缔约国尤应采取一切适当的国家,双边和多边措施,以防止:

(A)引诱或强迫儿童从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

(B)利用儿童卖淫或从事其他非法的性行为;

(C)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

第三十六条 缔约国应保护儿童免遭有损儿童福利的任行方面的一切其他形式的剥削之害。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

第七十一条 由于传统观念、早婚、怀孕、教材方面的不足、性别偏见、性骚扰和缺乏足够的和方便利用的办学设施,在许多地区,女孩在接受教育方面仍然受到歧视。女孩年龄很小就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人们指望女孩和青年妇女既从事学业,又承担家务责任,结果往往学习成绩不佳,过早退学。这对于妇女生活的所有方面都带来持久的后果。

第九十四条 男女均有权获知并能实际获取他们所选定的安全、有效、负担得起和可接受的计划生育方法,以及他们所选定的、不违反法律的调节生育率方法,有权获得适当的保健服务,使妇女能够安全地怀孕和生育,向夫妇提供生育健康婴儿的最佳机会。

《禁止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行为》

第三十四条 委员会敦促各国政府在所有各级酌情与联合国系统相关实体、国际和区域组织一道,在各自的任务范围内,并铭记国家优先事项,邀请国家人权机构(如果有的话)、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雇主组织、工会、媒体和其他相关行为者酌情采取下列行动:

B. 消除结构性潜在根源和风险因素,以防止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的行为

(qq)审查、颁布和严格执行关于最低法定承诺年龄及最低结婚年龄的法律和条例,在必要的情况下提高最低结婚年龄,并动员全社会支持这些法律的执行,以便消除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的做法。

《关于性与生殖健康权的第22号一般意见》

实践中实现妇女权利和社会性别平等,需要废除或改革在性与生殖健康领域的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也需要消除所有妨碍妇女获得全面的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物资、教育和信息的障碍。为了降低产妇发病率和死亡率,需要在包括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所有地区提供紧急产科护理和熟练的助产护理,并预防不安全人工流产。预防非意愿怀孕和不安全人工流产,要求国家正式通过法律和政策措施,以保障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所有人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安全的、有效的避孕药具和全面性教育;放宽限制人工流产的法律,通过培训卫生保健提供者,保障妇女和女童能够获得安全的人工流产服务和优质的人工流产后护理,以及尊重妇女对于自己的性与生殖健康做出自主决策的权利。

全面性教育中的相关内容

学习目标

早婚早育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面性教育中,对相关内容的学习同时涉及到知识要点、相关技能及态度价值观。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8“性与生殖健康”下的第1个主题“怀孕与避孕”之中。此外,核心概念1“关系”下的第4个主题“长期承诺及子女养育”,核心概念2“价值观、权利、文化与性”下的第2个主题“人权与性”中也有相关的内容,内容贯穿5~8岁、9~12岁、12~15岁、15~18岁以上四个年龄段。具体内容如下:

核心概念8:性与生殖健康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怀孕是一个自然的、且可以被计划的生理过程

► 了解受孕始于精子和卵细胞结合并在子宫着床(知识);

► 解释怀孕和生殖都是自然的生理过程,并且人能够计划自己的怀孕时间(知识);

► 解释所有孩子都应该被需要并且得到照顾和爱(态度);

► 认识到并非所有夫妻都有孩子(知识)。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理解怀孕的关键特征非常重要

学习者将能够:

► 列出怀孕的基本特征(知识);

► 描述验孕方法(知识);

► 列出与早婚(自愿或被迫)、早孕和早育有关的健康风险(知识);

► 意识到过早发生非意愿怀孕会带来健康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消极后果(态度);

► 有怀孕迹象时,找到一位可信赖的成年人(包括父母或监护人)并可与之沟通(技能)。

要点:现代避孕措施可以帮助人们避免怀孕或计划怀孕

► 纠正关于现代避孕药、安全套和其他避孕方式的错误观念(知识);

► 解释不发生性交是最有效的避孕方式(知识);

► 描述正确使用男用和女用安全套进行避孕的步骤(知识)。

要点:社会性别角色和同伴规范可能会影响与避孕有关的决策

► 讨论社会性别角色和同伴规范如何影响与避孕有关的决策(知识);

► 认识到决定使用安全套或其他避孕措施是性关系双方的共同责任(态度);

► 认识到预防怀孕是男性和女性共同的责任(态度);

► 反思自身对于避孕的感受,以及社会性别角色和同伴规范如何影响这些感受(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不同形式的避孕措施有着不同的有效率、功效、益处和副作用

► 分析预防非意愿怀孕的有效方法和与之相关的其他功效(例如男用和女用安全套、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紧急避孕药)(知识);

► 解释什么是非意愿怀孕的个人脆弱性(知识);

► 说明以正确的方式坚持不发生性交是防止非意愿怀孕的有效方式(知识);

► 说明以正确的方式坚持使用安全套和现代避孕措施能够预防性活跃人群的非意愿怀孕(知识);

► 展示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技能);

► 解释紧急避孕措施(在合法和可获得的情况下)能够预防非意愿怀孕,包括因未采用避孕措施、避孕措施不当或避孕失败、以及因遭受性侵害导致的非意愿怀孕(知识);

► 说明自然避孕法并不像现代避孕措施那样可靠,但当无法采用现代避孕措施时,自然避孕法好于完全不避孕,可以在专业卫生人员的建议下使用该方法(知识);

► 说明绝育是一种永久的避孕手段(知识)。

要点:无论能力、婚姻状况、社会性别、社会性别认同或性倾向如何,进入性活跃期且有避孕需求的年轻人都应该能够顺利获取避孕工具

► 分析通常从当地哪些地方可以获取安全套和其他避孕措施——虽然年轻人在获取这些措施时可能仍然面临某些障碍或限制(知识);

► 意识到不应根据婚姻状况、生理性别或社会性别而否定任何进入性活跃期的年轻人获取避孕措施或安全套的权利(态度);

► 展示获取避孕措施的多种方法(技能)。

要点:过早生育和生育间隔时间过短存在健康风险

► 识别什么是过早生育,并解释与之相关的健康风险(知识);

► 描述生育间隔的益处(知识);

► 意识到推迟生育和间隔怀孕的重要性(态度);

► 表达自己对于是否和何时怀孕有什么倾向(技能)。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进入性活跃期的人通过采用避孕措施可以避免怀孕,也可以计划是否以及何时养育后代,这可以给个人和社会带来重大益处

► 评估可使用的现代避孕方法对个人的益处与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或风险(例如男用和女用安全套、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紧急避孕措施)(知识);

► 审视性活跃人群在决定采用最恰当的避孕措施或多种避孕措施时受到哪些不同因素的影响(例如感知到的风险、花费、可及性)(知识);

► 意识到正确采取避孕措施的重要性,包括安全套和紧急避孕方法的使用(态度);

► 展示有充分的自信讨论和采用不同避孕措施(技能);

► 针对自己所偏好的现代避孕方法制定一个使用计划,以备将来之需(技能)。

要点:非意愿怀孕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年轻人都应该能够获取维持自身健康与福祉所需的服务和保护

► 审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它们如何保护未成年母亲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生殖健康服务、不受歧视(知识);

► 认识到少女因怀孕而被学校排斥或开除是对她们人权的侵犯(态度);

► 识别在非意愿或有计划怀孕的情况下,针对怀孕妇女或少女的一系列卫生保健和支持服务(知识);

► 理解不安全人工流产会给妇女和少女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知识);

► 意识到即使发生早孕或非意愿怀孕,怀孕的妇女或少女也应该获得高质量、安全和全面的医疗保健和支持(态度);

► 展示当朋友或爱人经历有计划怀孕、非意愿怀孕或养育子女时,自己如何在健康、福祉和教育方面为她们提供支持(技能)。

要点:当一些人没有打算,或没有能力做父母时,把孩子送给别人领养是一种解决办法

学习者将能够:

► 评估领养的益处和风险(知识);

► 认识到对于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准备,或没有能力做父母的人,把孩子送给别人领养是一种重要的解决办法(态度)。

要点:一些做法会促进或威胁到健康的怀孕过程

► 评估哪些产前行为会促进或威胁健康的怀孕过程(知识);

► 认识到确保怀孕过程的健康不仅仅是母亲的责任(态度);

► 制定计划支持健康怀孕过程(技能);

► 展示如何获得产前服务(技能)。

核心概念1:关系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是有害的,并且在大多数国家是违法的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知识);

► 列举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对儿童、家庭和社会的消极影响(知识);

► 认同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是有害的这一观点(态度);

► 在面临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的风险时,找出可以为自己提供帮助的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可信赖的成年人(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以及因非意愿怀孕而成为父母会带来负面的社会和健康后果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童婚、早婚和强迫结婚以及因非意愿怀孕而成为父母所带来的社会和健康层面的后果(知识);

► 认识到童婚、早婚和强迫结婚以及因非意愿怀孕而成为父母是有害的(态度);

► 寻求帮助和支持,以解决由童婚、早婚和强迫结婚以及因非意愿怀孕而成为父母等情况所带来的担忧(技能)。

核心概念2:价值观、权利、文化与性

学习目标(15~18岁以上)

要点:有很多地方或国家法律以及国际协议中提及了影响性与生殖健康的人权

学习者将能够:

► 分析有关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女性生殖器损毁/切割、间性儿童的非自愿手术、强制绝育、性同意年龄、社会性别平等、性倾向、社会性别身份、人工流产、强奸、性虐待、性贩卖的地方或国家法律和政策;以及人们获取性与生殖健康服务和捍卫生殖权利的途径(知识);

► 说明人权遭到侵犯并影响到性与生殖健康的情况(知识);

► 认同人权对性与生殖健康的影响(态度);

► 倡导制定支持性与生殖健康人权的地方或国家法律(技能)。

核心概念3:理解社会性别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所有形式的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都是错误的,是对人权的侵犯

学习者将能够:

► 举例说明什么是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骚扰、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强奸、女性生殖器损毁/切割、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恐同暴力),并说出社会性别暴力可能发生的场所,包括学校、家庭、公共场所或网络(知识);

► 认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对人权的侵犯(态度);

► 如自己或认识的人正在经历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或担心可能会遭遇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展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识别值得信赖的成年人并向其诉说相关经历(技能)。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进行相关教育

小学性教育中的相关内容

小学性教育中,主要从青少年早孕的角度讲解与早孕早育有关的内容,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读本在六年级下册介绍了与早婚早育相关的话题。

六年级下册“性与生殖健康”单元“预防青少年怀孕”主题介绍了青少年早孕对个人、婴儿和家庭的影响,并介绍了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方法。青春期时期,青少年的身心发育还不成熟,青少年早婚早育会对个人发展、婴儿健康以及家庭经济造成不利影响。预防青少年怀孕最有效的方法是不发生性交行为,若发生性交行为,需要采取避孕措施,帮助青少年不受到伤害。

同时,读本还说明了避孕是男性与女性的共同责任,在决定使用安全套或其他避孕药具方面都应该由男性和女性共同分担。预防早婚早育也不仅仅是少女的责任,需要少男少女共同承担。

初中性教育中的相关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是在小学的基础上进一步讲解非意愿妊娠、青少年怀孕等内容,还介绍了“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讲解国家对待早婚早育的态度。初中生应学会应对遇到的问题,维持自身的生殖健康,避免出现早婚早育现象。

相关研究

认知能力与早婚早育的关系

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国际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职教授达林·希勒(Darlene L. Shearer)等人在美国进行了一项研究,探究人的认知能力与早婚早育现象之间的联系。研究发现,贫穷和认知能力低下都会增加早育的几率,认知能力较低的年轻女性过早开始性活动和早孕的风险较高。平均而言,与晚育女性相比,早育女性预计会少上两年学。推迟初次性交的时间、接受过性教育课程、具有相对较高的教育期望的女性早育的几率较低,而认知能力低的女性在20岁前生两胎的几率是认知能力高的女性的近三倍。

社区干预早婚早育

瑞典隆德大学科学学院社会医学和全球卫生司,临床学系研究者迪维卡·曼哈(Devika Mehra)与印度玛姆塔妇幼保健研究所的阿卡那·萨卡(Archana Sarkar)等人针对印度早婚早育现象严峻的背景,就多管齐下的社区干预方法对早婚早育现象影响进行了评估研究。印度等地在欧盟资金支持下设立了青少年信息中心(Youth information centers,YIC),旨在为年轻人们提供一个可以自由交流的“安全空间”,帮助年轻人作出健康的决策。研究结果显示,作为一种干预策略,YIC在减少早婚早育和增加留校人数方面有显著效果。另外,接触大众媒体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早婚早育,通过创新青年团体进行同伴教育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模式。这些以社区为基础的干预措施可以成为与印度经济文化背景相似的地区减少早婚早育现象的可借鉴模式。

相关影视作品

《不良少女莫妮卡》(1953)【瑞典】

片长:96分钟

类型:剧情/爱情

剧情简介:因无法忍受家人所带来的压力,17岁少女莫妮卡决定离家出走,她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男孩哈里,希望能够与他一同生活。莫妮卡的到来让哈里欣喜若狂,在丢掉了工作后,两人驾着小艇,度过了一段悠游自在的快乐时光。

然而,逐渐拮据的经济让两个年轻人意识到这种生活并非长久之计,与此同时,莫妮卡的怀孕也给两人之间的关系带来了质的改变。莫妮卡和哈里结婚了,哈里外出工作,莫妮卡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然而,孩子的到来并没有让莫妮卡感到快乐,反而让她感到了束缚和不自由,而在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中,莫妮卡和曾经的情人旧情复燃,一个本来美满和睦的家庭开始分崩离析。

不良少女莫妮卡》中男女主角从相恋到分手的故事让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爱情课。尽管曾经有浪漫的激情,然而不够成熟的婚姻和意料之外的孕育最终还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命运。

《早熟》(2005)【中国香港】

片长:107分钟

类型:剧情/爱情

剧情介绍:家富生长于劳动家庭,父亲是一名读书不多的小巴司机,母亲是一名酒楼接待员,家境虽然清贫,但倒也过得自在快活,一家人相亲相爱,亲情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若男在富裕家庭中长大,父亲是一个声名显赫的大律师,母亲是一个公益界的活跃份子,若男自小在父母严厉悉心的安排下,犹如笼中鸟,在种种的束缚下,若男渴望享受自由自在的爱情。

两个极为不同的人在学校的舞会中邂逅,瞬间迸发好感,二人互相吸引着,爱得单纯直接。家富与若男发生了没有保护措施的性交,不想若男居然怀孕,二人曾经一度想堕胎,但最终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家富母知道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当场晕倒了,家富父更激动得说要拿刀斩亲儿。原来家富的父母当年也是奉子成婚,家富父不想家富步自己的后尘,更不想若男跟着家富捱苦。家富父最终被家富和若男的真情打动,硬着头皮去找若男父母,冒昧地提亲,若男父怒不可遏,一口咬定家富勾引未成年的若男,决定要起诉家富,誓言要将他送进狱中。

若男离家出走,决定与家富共同生活,然而独自生活后家富才发现供养一个家庭的不容易,两人开始有了分歧。最终,家富父母找到二人,若男被送进医院的产房,家富却被警方押走了。

早熟》并没有演绎合家欢的剧情,而是展现了冲动、鲁莽的年轻人犯错后所经历的一系列困难,这样过早的婚姻和孕育,或许有可能伤害了对方,更是伤害了孩子的一生。更重要的是让人明白,无论做出什么选择都需要考虑清楚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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