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申请书

更新时间:2024-06-02 09:36

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关于该笔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也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务的依据。

内容

1.托收的交单条件。

2.票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信汇(M/T)或电汇(T/T)。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但应明确如果付款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是否就不得交单。

5.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作成拒绝证书。

6.明确在付款交单条件下,遇拒付时,对于货物的处理办法。

7.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这些附加规定包括:付款人延迟付款是否加收利息,提前付款是否给予贴息等等。

8.关于指定代收行的意见。

填写要点

(1)付款人。付款人为进口商,应填写详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如果进口商的资料不详细,容易造成代收行工作的难度,使出口商收到款项的时间较晚。

(2)申请人。申请人为出口商,应填写详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3)代收行。一般是付款人的账户行。出口商在该栏内填写国外代收银行的名称和地址,这样有利于国外银行直接向付款方递交单据,有利于早收到货款。如果没有填写或不知道进口方的开户银行,则申请人银行将为申请人选择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一家银行进行通知,这样出口商收到款项的时间将会较长,因此出口商最好知道进口商所在的国外开户银行。按惯例,若客户委托人无此明确指示,或者其指定银行与托收行无代理关系或资信不高,托收行可另行指定代收行乃至另外指定提示行。

(4)客户委托人对于该项托收的有关业务编号。

(5)汇票的时间和期限。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汇票内容要与汇票上的一致。

(6)托收的金额、币种和付款期限。

(7)所提交单据的名称和份数。提交给银行的正本和副本的单据名称和数量。

(8)交单条件(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

(9)遇意外情况或遭拒付时的通知手段(电信还是航邮)及是否要作拒绝证书。依惯例,无此明确指示者,银行可任选通知手段及按不作拒绝证书处理。

(10)迟付利息的利率、计息期限算法以及是否不得放弃收息。按照惯例,如果未声明不得放弃收取迟付利息,则当付款人拒付利息时,银行可以放弃收息。

(11)托收费用(包括手续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托收行的费用与代收行的费用)中哪些由付款人负担及是否不得放弃向付款人收取这一费用。按照惯例,如果未声明不得放弃收取这一费用,则当付款人拒付这一费用时,银行可放弃收取这一费用。

(12)代收行得到付款后以何种工具(电信还是航邮)向托收行拨付款项及作付款通知。按照惯例,无此明确指示者,银行可任意选择拨付及通知工具。

(13)客户委托人名称、地址和签字/签章以及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等。

(14)其他还可以有诸如指定需要时的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请代收行或付款人代为缮制的单据及其式样和用语要求,以及对于远期D/P托收是否允许提前付款及其贴息算法或是否允许分期付款交单等指示。若因托收申请书中指示有误或指示不完全、不明确等造成托收延误/损失将由客户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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