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军政府

更新时间:2024-05-26 09:23

辛亥广州光复后广东革命党人组织的军政机关。1911年11月10日在广州成立。胡汉民任都督,陈炯明为副都督,廖仲恺丘逢甲朱执信等人为各部正副部长。1912年7月18日,广东军政府宣告独立。1913年5月1日,广东都督胡汉民通电反袁。7月18日晚,陈炯明通电讨袁。8月5日取消独立,11日龙济光进驻广州,广东军政府解体。

建立过程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随后不到一个月,全国有10个省及上海宣布独立。11月9日上午,广东宣布独立。11月10日,广东军政府正式成立。广州光复。

11月10日,胡汉民就任都督,宣布广东军政府正式成立。这是辛亥革命后在广东建立的第一个省级资产阶级革命政权。17日,各界代表增选陈炯明为副都督,黄士龙为参都督。胡汉民以都督名义,委任军政各部部长(后改为司)。蒋尊簋、魏邦平为军政部正副部长;李煜堂、廖仲恺为财政部正副部长;黎国廉、伍藉槃为民政部正副部长;王宠惠、汪祖泽为司法部正副部长;伍廷芳、陈少白为外交部正副部长;梁如浩为交通部部长;王宠祐、利寅为实业部正副部长;丘逢甲为教育部部长;何启、韦玉为总顾问;朱执信、李纪堂、廖仲恺、黄世仲、陈少白、胡毅生、姚雨平谢良牧等17人组成枢密处。

广东军政府废除了原来的府、直隶州及州、厅的建制,将全省划分为6道:粤海道辖原广州府、肇庆府、罗定州属下30县,道治设于番禺。岭南道辖原南雄直隶州、韶州府、连州直隶州属下11县,道治设于曲江。潮循道辖原潮州府、惠州府、嘉应州属下25县,道治设于潮州,后迁汕头。高雷道辖原高州府、雷州府、阳江直隶州属下11县,道治设于茂名。琼崖道辖原琼州府、崖州属下13县,道治设于琼山。钦廉道辖原钦州直隶州、廉州府属下4县,道治设于钦县。

道治设观察使,道署称观察使公署;后改设道尹,道署改称道尹公署。道署分置内务(兼总务)、财政、教育、实业4科。陈炯明任都督时裁去钦廉、岭南2道,归并南韶连绥靖处管辖。道以下设县,县行政长官称“知事”,县行政机关称县知事公署,分置2科或4科。又设县议事会,有议长、副议长各一人。议事会是咨议机构,没有实权。由于取消了府、直隶州及州厅的建制,将地方行政统一划分为省、道、县3级,所以既统一了地方行政建制,又简化了地方行政机关。

主要功绩

参与北伐

1911年11月下旬,北洋军攻下汉阳,南京被包围。广东军政府组织北伐军共8000人,在12月上旬从广州北上救援。三战皆捷。在南北议和达成协议后(这个协议使袁世凯成了大总统),退驻南京,1912年5月自动解散。自作战以来,广东北伐军阵亡将士20人,伤病死者34人。1912年3月,这54名烈士被葬于南京莫愁湖畔,墓名“建国粤军烈士墓”。孙中山亲题“建国成仁”四字勒石。广东北伐军总司令姚雨平撰联歌咏: “渡江率子弟八千,淮上收功,破虏永除专制政;流血数健儿二十,国殇不死,雄风长在莫愁湖。”

出台政策

(一)宣布“官吏为自治机关之职员及人民之公仆”,“应以先生或君相称”,不得称“大人”、“老爷”。并改革旧风陋俗,如剪辫放足、废止跪拜、禁止纳妾、严禁烟赌等。

(二)改革司法制度。在司法司长王宠惠调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后,由罗文干继任。罗文干是英国剑桥大学法学系毕业生,他在任时,罗致了一批留学生参加司法机关的领导工作,如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伍藉槃、省高等检察厅厅长黄兆珪等。他们主张学习西方资产阶级司法制度,进行司法改革。一是实行司法独立。“划分司法与行政的职权,通饬各县不得再兼民刑事诉讼事件”,以改变行政、司法不分的状况。二是改变四级三审制为三级三审制。原来法院分为初级、地方、高等、最高法院4级。凡属初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以初级、地方、高等法院为一、二、三审;凡属地方法院管辖的案件,以地方、高等、最高等法院为一、二、三审。罗文干主张取消初级法院,实行“三级三审制”,“简化手段,以方便人民”,并“规定民刑事案件的判决确定期限,以免除人民为讼缠绕的痛苦”。三级三审制后来成为民国的司法制度。三是反对逼、供、信,“采取人证、物证相互对勘的原则。犯人的供述,只能供参考的依据,不能作为判罪的唯一确证”。废除清朝刑具,不准刑讯鞫狱。组织服刑的犯人,从事手工工艺生产,以改革狱政。

(三)整顿财政制度。省城光复前夕,广东库银被张鸣岐席卷潜逃,造成银根短绌。为了稳定金融,安定物价,军政府宣布原广东官银钱局收归军政府所有,“从前发出银票,以后仍由本军政府担任兑换”,以安定民心。又将库存纸币1200万元,加盖财政部印鉴发行,以利货币流通。并成立筹饷局,筹捐港币80万元,以缓和财政困难,

(四)整顿军队,严肃军纪。省城光复后,城内外留下大批反正的新军、防营、绿营、旗营等,与民军时有矛盾。“民军以首义自居,视他军如降虏;他军则获视民军为起自草泽绿林。胡汉民采取“先巩固新军,使其居中不动,作诸军之监视,而张民军之势,以压迫降军与防营”的策略,并发布军令8条,申明:凡不听号令、挑起反正军与民军争斗、强买强卖、迫害各乡自卫武装者斩;恪守军令、维持秩序有功者奖。还划定驻防范围,城内治安由济军(龙济光部)、旗军负责,城外治安由新军、水师负责。又命胡毅生、李文范成立军务处,管理旧军。又借故派济军到钦廉“剿匪”,以消除军政府的心腹大患。

(五)保护外侨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的政策和法令,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对安定光复后的社会政治秩序,起了积极的作用。

建立局限

(一)解散民军。民军对威慑济军及李准旧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其素质较差,纪律松弛,一些民军首领居功自傲。最初,军政府成立“民团督办处”,先后委任刘永福、黄世仲为民团总局局长,以图统一各民军;但刘永福年事已高,黄世仲不懂军事,均无力威民军。民军迫饷闹事,时有所闻。胡汉民不是因势利导,而是采取杀鸡吓猴的办法,革去“兰”字营镇统陆兰清之职,并枪决“石”字营统领石锦泉,引起军心浮动。陈炯明代理都督时,更变本加厉,自任“广东军团协会”会长,以裁军为名,剪除异己,扶植个人势力。黄世仲提出“裁弱留强”的方针,本来是正确的,但陈炯明竞妄加罪名,枪决黄世仲。接着,又以“绥靖”为名,大肆遗散民军。民军与他军的矛盾是革命队伍内部矛盾,陈炯明以对待敌人的办法解决民军,犯下不可饶怨的错误。

(二)对帝国主义妥协。广东光复后,帝国主义仇视革命军政府。英国陆军部下令“派150名印度土著步兵,两门发射十五磅重炮弹的大炮及四挺速射机关枪,增援广州的英国步兵分遣队”。面对帝国主义的干涉,胡汉民政府却软弱无力,仍把帝国主义视为“友邦”。在胡汉民出任都督伊始,就接纳了何启的建议,照会各国领事,公开声明:“一切办法,与湖北中华民国军事征服对于友邦无异”。这就是说,与湖北军政府一样,承认清政府过去与帝国主义订立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借款及外国管理海关之权等等。这是对帝国主义妥协的错误的外交政策。后来,胡汉民也承认:“惟海关问题,以各通商省分悉依湖北先例,……遂取同一步调,致开民国以来之恶例,此当时最大失策。”

最终结局

广州城渡过了危机之时,袁世凯当上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开始践踏共和。1913年3月谋杀了即将在国会选举中可能获胜的国民党领袖宋教仁。

1913年5月1日,广东都督胡汉民通电反袁。6月14日,袁世凯将胡汉民免职,由陈炯明接任。政局危急,孙中山从日本回国,力主发动“二次革命”,武力讨袁。7月18日晚,陈炯明通电讨袁。袁世凯则在7月26日任命龙济光、龙觐光为广东正、副镇抚使,主持广东事务。与二龙联合变节附袁的肇军统领李耀汉,一致反陈。接着,第二师师长苏慎初也叛陈,由沙河出兵炮轰都督府。8月3日,陈炯明被迫出走香港。4日,苏慎初任临时都督,5日,又推举张我权代替苏慎初,苏为之宣布取消广东独立。广东讨袁至此失败。

8月11日,龙济光,云南省蒙自县彝族封建土司,进驻广州,正式任都督,兼署民政长、陆军上将,成为袁世凯在粤代理人。据粤后,龙采取了一系列祸害粤民的措施。广东军政府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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