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国

更新时间:2023-07-12 22:48

皇佑四年(1052年)四月,攻陷邕州后建国称帝改元,所建国号,初称“大历”,继称“南天”,进入邕州后改名为“大南国”,自称仁惠皇帝,改年号为启历。数败朝廷征剿之兵。次年正月,侬智高败于狄青,后流亡大理,不知所终。

历史事件

十一世纪初,侬氏聚居的广源州(今越南高平省广渊)名义上是宋的羁縻州,但因地理位置的关系,被交趾(今越南)控制。自从宋初交趾(今越南)自立为国后。交趾李朝(1010~1225年)是越南历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王朝。11世纪李朝(nhà Ly)君主多次征伐南方的占城与西边的哀牢,不断北进,在侬智高起事前也曾对广源州侬氏进行了大规模的征伐。越南史书《大越史记全书》(Đại Việt Sử ky Toàn thư)载:“ 二月、帝自将征存福、以开皇王监国、发京师、渡冷泾津、白鱼入舟、次广源州。存福闻之、率其部落、携其妻子、亡匿山泽。帝纵兵追之、获存福及智聪等五人、惟妻阿侬、子智高走脱。槛存福等归京师、令军士夷其城池、招其遗类、而存抚之、然后班师。”

十一世纪四十年代,侬智高起兵,建立“大历国”。不久,侬智高兵败,为交趾俘虏,但很快获释。四年又起兵占据安德州(今广西靖西县安德镇),建立“南天国”,改年“景瑞”,随即攻占田州(今广西田阳县)。在安德,侬智高与广州进士黄玮、黄师宓及侬建侯、侬智忠等日夜合谋,制定进攻邕州(今南宁)的计划。准备就绪,侬智高焚其宫室,率七千将士沿着右江东下,首先攻下了右江上游的横山寨(今广西田东县城)。横山寨既破,邕州知州陈珙知情不报。1052年5月31日,侬智高出现邕州城下,陈珙才急忙布置防军,命通判王乾佑守来远门,代理都监李肃守大安门,指使武吉守朝天门。此外,广西都监张立还率部队从宾州(今广西宾阳北)来增援。援军一到,陈珙即在城上犒劳军士,正值他们兴高采烈饮酒之时,侬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城而入。陈珙等一批重要官员被俘虏。侬智高阅军资库,发现他以前所上金函,便怒不可遏地质问陈珙为何不上呈他请求内属的函件,陈珙狡辩说已经上奏,但宋廷不同意。侬智高即命人搜寻奏草,终未见,于是将陈珙推出斩首。之后,侬智高在南宁建立“大南国”,自称 “仁慈皇帝”,年号“启历”,沿循宋朝制度封官建政,任命黄玮、黄师宓为宰相辅臣,强化其统治权。次年,“大南国”为狄青所灭,侬智高逃亡大理,不知所终。

大南国的历史意义

侬智高领导的大南国起事,是一次反对北宋王朝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是壮族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正义战争。它虽然被北宋王朝镇压下去了,但其历史意义是巨大的。

第一,表现出壮民族团结反抗外来侵犯的精神。侬智高领导的得到岭南人民广泛支持的这场战争,是反对交趾统治者侵掠和奴役的斗争的继续,旨在反对北宋王朝推行的“御蛮”政策。广源州、傥犹州、武勒州、万涯州、安德州及左右江地区各首领统辖的各州洞,唐宋时均为羁糜州,隶属邕州。但却被崛起后的交趾统治者用武力所侵犯、吞并。北宋王朝本应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和当地首领的辖管地位,但却怕得罪交趾,引起事端,对交趾的侵掠不仅采取妥协、纵容的政策,承认其对广源等州“役属”的合法性,而且多次拒绝侬智高内附的请求,陈兵边境,配合交趾对侬智高实行军事封锁。放弃广源等州的主权,牺牲壮族人民的利益,以求得对交趾的妥协,置侬智高于死地,任由交趾对左右江壮族人民进行掠夺。侬智高和左右江地区的壮族人民面临着民族存亡的抉择。

因此,要反对交趾的侵掠和奴役,必须同时反对北宋王朝在军事、政治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封锁,把左右江地区广源州与其它壮族地区联成一片,团结各地的壮族群众,共同奋斗。只有这样,才能抗击交趾的侵掠和获得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侬智高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毅然发动对北宋王朝的起义。

第二,沉重地打击了宋王朝在岭南的统治势力,迫使北宋王朝调整对岭南人民统治的某些政策,推动壮族社会向前发展。

宋王朝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维持和巩固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地位,不得不对岭南各族人民实行某些让步。首先,调整宋王朝同蛮人首领之间的关系,改变拒绝壮族首领内附的政策,同意接受广源等州及左右江地区壮族首领的归附。嘉祐七年(1062 年)十月,火洞首领侬宗旦、温闷洞首领侬日新内属,宋仁宗“诏宗旦等各迁官,仍以耕牛盐绿赐之”,治平二年(1065 年)七月以侬宗旦为右千牛卫将军;熙宁二年(1069 年),古勿峒首领依智会归附,“只乞在本峒居住,… … 乞赐与官爵,其余头目亦等第与名目”,神宗“诏侬智会右千牛卫将军,依旧知古勿峒,侬进安与保顺郎将军依旧同知古勿峒,仍各赐锦袍金银带,其余首领等有恩赐令本司勘会闻奏”。其次,采取了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皇佑五年(1053 年)二月,颁布了“赦广南”令,释放在战争中被俘的侬智高部属及其支持、拥护者,诏他们回乡生产。对受战争严重破坏的邕州地区,先是“招复老壮七千二百尝为贼所俘胁者,慰遣使归”,然后是“广南经蛮寇所践而民逃未复者,限一年复业,仍免两岁催科及蠲其徭役三年。”对逃亡后田地被他人占去者,一年内复业,则归还被占之田,生活困难者给米一石,生产有困难者,贷以种籽等。三是在铨选人才方面,规定以后朝廷在岭南地区招举,地方可以决定,不必上报吏部,放宽了在岭南地区录用人才的限制。

三是建立土官制度,加强王朝同左右江壮族各首领政治上的隶属关系。侬智高起义之后,宋王朝依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推雄长者为首领,给知州、知县、知洞等官,并给印记,地位世袭,并规定其内部的土地占有关系,从而促使壮族社会进入了封建农奴制社会的时期。所有这些措施,固然旨在巩固宋王朝在岭南地区的统治地位,但在客观上起到了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社会秩序、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壮族地区同中央王朝政治上的联系和各族人民之间的交往,推动壮族社会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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