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枢

更新时间:2024-04-19 09:08

唐枢(1497年-1574年),字惟中,号一庵、子一,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归安县(今浙江省湖州市)人。明代哲学家、官员。

人物简介

明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言官劾李福达,不得狱辞要领,唐枢上疏,提出六“所疑”六“不用疑”,请朝廷明释,以正福达之罪。因触怒世宗,削职为民。从此回湖州老家从教。他先借安定书院讲学,后在湖州东门外营治“木钟台”,设帐讲学。

1562年,湖州知府张邦彦奉巡抚浙江监察御史张宪之意,为唐枢建立书院,额题“吴兴唐一庵书院”(唐枢号一庵),唐枢在这里讲学十几年直到辞世。他的教育思想是“讨真心”三个字,“真心”即“道心”,“讨”就是学问、思辨并身体力行。他曾说“良知一拈万到,本末具举,今日只欠躬行。”竟合于佛教精髓。

主要事迹

唐枢少时学于湛若水。留心经世之务,亲历九边及越、蜀、滇、黔等地,凡山川险阻厄塞,了如指掌。蹑履茹素,至老不衰。隆庆初复官。以年老加秩致仕。回湖州,讲学于东门,三吴之地有不少名人皆出于其门下。著有《木钟台集》,编有《嘉靖归安县志》《嘉靖乌程县志》《嘉靖孝丰县志》《万历湖州府志》等。

明唐枢字惟镇,归安人。嘉靖丙戌进士。官刑部主事。以疏争李福达事,斥为民。隆庆初复官,以年老加秩致仕。事迹具《明史》本传。其书以《连山》为《文王八卦图》,以《归藏》为《伏羲方图》,於义颇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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