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30 22:40
吕齮,是镇守秦国南阳郡的郡守。
秦二世三年六月(公元前207年7月19日至8月16日期间),吕齮在阳城县、犨县被刘邦率领曹参、樊哙、周勃、灌婴等人击败。
刘邦略取了南阳郡,吕齮败走,退守宛城,刘邦率军绕过宛城继续向西进攻。张良劝谏说:“您虽然急切地想要攻入关中,但是秦军还有很多,他们凭借着险关拒守。现在如果不攻克宛城,那么宛城的秦军从我军后方攻击,强悍的秦军主力又挡在前面,这是一条危险的途径。”因此刘邦就率领军队从别的道路趁着夜幕返回,变换了旗帜,在黎明时分,把宛城包围了三重。
陈恢越墙出城面见刘邦,说:“我听说足下和其他将领立下誓约,谁先进入咸阳谁就可以在关中称王。如今足下停留下来围守着宛城。宛城,是大郡的都邑,连结的城邑有几十座,人民众多,积蓄的物资也多,官吏们私自认为投降一定会被杀,所以都决心据城坚守。如今足下整日停留在这里攻城,士卒死伤的人数一定很多;率军离开宛城,宛城的军队一定会尾随足下身后追击,这样,足下在前面已失去了先入咸阳的履约机会,后面又有着强大的宛城军队的威胁。为了替足下着想,不如订立和约而招降宛城,封赏这里的郡守,因而让他留下来守住南阳郡,然后带领他的军队一同向西进攻。那些还没有被占领的城邑,听到了足下招降的信息就会争着开放城门而等待您的军队来临,这样就会使足下畅通无阻地向咸阳行进。”刘邦说:“很好。”
颜师古注解《汉书·萧何曹参传》:陷陈,取宛,虏齮,定南阳郡。〔师古曰:“高纪言‘南阳守齮降,封为殷侯’,而此传言虏齮,纪传不同,疑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