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

更新时间:2024-09-01 16:40

五法

五法释义

(1)名:即假名,指事物之名称。

(2)相:即色相,指事物的相状。

(3)分别:即妄想,指对事物之名、相所起的差别心。

(4)正智:指离妄想分别的正见之智。

(5)如如:即真如,指正智所契合的真理,即不变不异一切存在的本体。

此中,前三者为生死迷界之法,后二者为涅盘悟界之法。《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二云(大正30·695c):“若欲了知真实义者,当先了知略有五事。(中略)何等为相?谓若略说所有言谈安足处事。何等为名?谓即于相所有增语。何等为分别?谓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何等为真如?谓法无我,所显圣智所行,非一切言谈安足处事。何等为正智?谓略有二种:(一)唯出世间正智,(二)世间出世间正智。”

关于此五法与三性之相摄关系,《成唯识论》卷八曾列举《瑜伽师地论》、《辩中边论》、《楞伽经》、《摄论》等四说详加说明。

(二)指清净法界及四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又称佛地五法。《佛地经》云(大正16·721a):“有五种法,摄大觉地。何等为五?所谓清净法界、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其中,清净法界所证的涅盘之理,即真如。大圆镜智等四智能证菩提之智,即转烦恼得菩提、转生死得涅盘二转依之果。此五法摄佛果中的自性、受用、变化等三身,《佛地论》卷七及《成唯识论》卷十有详说。

发。以智如理。以理如智。是为如如也。

(根者。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尘者。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也。)二相相即色相也。谓三界一切品类。洪纤妍丑。情与无情。及根尘诸法。各有形状。是为相也。(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三妄想妄想者。分别虚妄之念也。谓由前名相二法。起分别心。认假名为自己。执幻相为本身。则有心心数法。种种攀缘。是为妄想也。(心即心王。心数法。即受想行等法也。)四正智正智者。如来明了正见之智也。谓了前诸法。如幻如化。非断非常超过一切凡夫小乘偏邪异见。是为正智也。五如如如如者。不变不异。真如之理也。谓由前正智。观察名相。皆悉如幻。非有非无。名相本空。即真如理。理因智明。智因理发。以智如理。以理如智。是为如如也。

详细解释

五法:相、名、觉想、正智、真如。

以上是说众生之心不离相(我相、定相、法相)、名(一切法相之名称)、觉想(无语言文字之了知及有语言文字之分别),但是五法除了以上三法之外,尚有正智与真如。正智——如理作意的智慧、真实的智慧;也就是经由相、名、觉想之观行,明白世间六尘乃至六根六识皆非实相,却又不离实相。实相非有相非无相,虽然本身无相,却又不离一切世间相。

欲证实相,必须先经文字般若之熏习,再由观照般若之观行,产生相似般若之解行,最后透过真善知识之指导,藉禅宗之参究方法而找到自身本有之真如。觅着真如之后,方知真如虽名空性、无形无相,却又不离一切相,存在于三界六道之五蕴中,遍十八界示现;本来出离三界、本无生死,却又不离三界、不离生死——众生皆因为他,所以才有生死。真实证知真如,了知上述义理,才是正智。

但是上述之正智与真如仍未究竟,于悟入真如而现起正智后,进入悟后起修之渐悟菩萨位——修习解脱果和大菩提果;渐渐地断除阿赖耶识所藏一念无明烦恼种子,成就解脱果而出三界,熏习无生法忍而渐渐断除无始无明尘沙惑,向佛地如如之境迈进,一直道“金刚道后异熟空”,识种之流注变异已经断尽而究竟成佛时,便是究竟如如的境界(于解脱果及大菩提果皆能起诸无功用行)。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