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孤儿

更新时间:2024-07-21 13:12

事实孤儿,正式名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儿童。

基本含义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解决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的生活补贴

二是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

三是完善教育资助的救助。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的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的帮扶体系。

四是督促落实监护的责任。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现状

2020年1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事实孤儿将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2021年1月25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表示,截至2020年底,全中国已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分析,其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符合失联、重残、失踪等情形的儿童11.42万人,占比45.1%;父母双方均重残的儿童6.93万人,占比27.4%;服刑人员子女2.09万人,占比8.3%。还有很多其他组合情形,如父母一方重残、一方失联的儿童0.77万人。从区域分布看,广东有2.8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最多;其次为湖南2.3万人、安徽1.9万人、河南1.7万人、贵州1.6万人、云南1.5万人,上述6省数量占全国总数的46.6%。从受教育程度看,学龄前儿童2.89万人,占比11.5%;小学在读10.94万人,占比43.2%;初中在读6.14万人,占比25.3%;高中、大中专及以上在读3.29万人,占比13.0%,其他情形1.75万人,占比为7.0%。另外,从健康状况看,95.7%的儿童身体健康。从户籍状况看,85.3%的儿童为农业户口

政策关爱

2019年7月,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7月10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应社会关切。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表示,中国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

2020年底,民政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在拓展保障对象范围、优化父母失联认定程序加强监护指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这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增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专章。这次修订在民政业务领域实现了9个“首次”。

2021年0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任务:一是优化申请方式。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采取任意地受理申请,户籍地负责审核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各地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受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并推动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为开展认定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满足广大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三是优化服务模式。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户籍地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各地措施

2014年2月10日,安徽省民政厅公布了最新制定的《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因父母一方被强制戒毒、正在服刑、患精神疾病、二级以上重度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失踪、弃养等情况而导致的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首次被纳入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

2018年2月,江苏省泰兴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民政局等9个单位,会签《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事实孤儿”的范围,细化相关部门职责,为“事实孤儿”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截至2018年10月底,泰兴市检察院已帮助8名孤儿解决困难。

2024年,湖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向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1万元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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