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族

更新时间:2024-01-03 15:25

九族,泛指亲属,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

古文解说

代表人物有孔安国、马融和郑玄。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古文说构成了宗法伦理的基础。

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

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

《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

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

郑玄笺:“九族者,氢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参阅《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图》、《明会要》卷一〇二《丧服》之《本宗九族五服图》、《清律例》卷二《丧服图》之《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

今文解说

代表人物是许慎等。他们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今文说满足了封建统治者利用血缘姻亲关系实现对本阶级及整个社会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统治者在赏赐、惩罚、屠杀时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说的。《汉书.高帝纪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龄箜篌引》诗:“九族分离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参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疏》。

讲法之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讲法之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伍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方孝孺,诛其“十族”。

相关故事

辅佐太子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赐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

诛十族

明成祖方孝孺,诛其“十族”。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戴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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