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赋

更新时间:2020-09-26 08:40

丘赋,汉语词语,拼音是qiū fù,赋是指春秋时期郑国兵役和军用品的征发。

解释

春秋时期郑国征发军用品的制度。

出处

《左传·昭公四年》:“郑子产作丘赋。”杜预注:“丘,十六井,当出马一匹,牛三头。”当时以一方里为井,十六井为丘。丘赋是以丘作为征发牲畜的单位。

公元前538年,郑国“作丘赋”,实质是承认私田合法化而征其税。原来承担兵役、军赋的只限于都内的“国人”(周王朝国野制),由于战争日益频繁,规模日趋扩大 ,赋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于是负担兵役、军赋的范围就不得不扩大到野的行政组织丘,此之谓“财竭则急于丘役”。

同时井田制的日渐瓦解,份地难以继续定期分授,以致出现了有夫无田的现象,这就使按夫负担兵役的军赋无法实施,于是继晋“作州兵”后,鲁、郑先后推行出以丘出“甲”、“赋”。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